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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习俗
         
作者:《大悟县志》    文章来源:《大悟县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5



  婚    姻


  旧时,婚姻全由父母包办,一切听从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亲事既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种封建包办婚姻制度,常给男女双方造成终身痛苦。

  解放后,政务院于1950年5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主。男女青年在劳动生产、工作学习之中,自由恋爱,或经人介绍,经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为法定夫妻。

  一、联姻程序

  旧式联姻分议亲、定亲、求亲、娶亲4个阶段;新式婚姻,一般为恋爱、结婚两个阶段。

  议亲    媒人按门第相当,登门提亲俗称“撮酒喝”,有“成不成,酒三瓶”之说。男女双方父母,先请算命先生给子女“查八字”,共商亲事。

  定亲    经媒人说合,男女双方父母同意,即选定吉日宴请媒人,俗称“喝酒”(亦称“喝准盅”)。此时须请族戚作陪,定下“摇窝亲”或“童子亲”。

  求亲    男女双方长大成人,首先男方宴请媒人,谓之“启媒”。待媒人征得女方父母允诺,男方再宴请媒人及亲家,俗称吃“求亲饭”。

  娶亲    男女双方筹备婚嫁,男方馈赠彩礼,俗称“下聘”。然后选择吉日良辰,新娘凤冠霞帔,穿绣花鞋,系百褶裙,乘坐彩轿到男方举行“拜堂”结婚仪式。澴河一带有新郎到女方迎娶之规。

  新式婚姻程序,除男女双方属自由恋爱、结婚者外,多则与旧式联姻程序大同小异。唯“摇窝亲”、
“童子亲”已被革除。其结婚彩礼,则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日渐增多,乃至铺张,相互攀比,为民所恶。

        二、婚姻仪礼

  送喳口粑    男方求女方父母许嫁的一道礼。礼物中以粑为主(数量上:宣化、吕王等地有“粑粑馍馍一千八”,刘集、金喜鼓有“八大百”之规定),还必须有糖、肉及衣料等礼品。

  中秋礼    是婚礼中男方给女方家的最重要的一道礼。女方的亲属有多少家,就要送多少份礼。每份礼有肉、糖、糍粑、点心及衣料等,俗称“送中秋节礼”。

  取庚贴    男方备礼去女方要庚贴,女方父母将姑娘的年庚生月写在红纸上交男方,然后将男女双方的年庚生月送交礼乐先生,以择定结婚佳期。

  送日子    婚期选定后,男方备礼送往女方,并用衣料将写有结婚日期的红纸贴包着,俗称“送日子”。

  犒匠礼    女方请工匠打嫁妆、缝嫁衣,男方须备茶、烟、酒肉、面条及豆腐、粉条、海带等到女方家,谓之送“犒匠礼”,亦有称作送“咽饭菜”的。

  上头礼    姑娘出嫁要梳妆,男方送妆奁各项物品,称“上头礼”。

  送大礼    结婚前一天,男方请人去女方搬运嫁妆时的一道礼。其中有“爷娘肉”(两大块、约重10斤),“对子鱼”、“猪肘”、“羊肘”等礼品,俗称“大礼”。

  回门礼    婚后第二年农历正月初,新娘偕新郎回娘家,谓之“回门”。此时,女方家须宴请亲房叔伯及亲友喝“回门酒”。新婿上门时,按“中秋节礼”的份数,如数带礼上门。凡受过礼品的族戚,均得接“新客”(即新婿)上门,并请宾客作陪。宴后还要给“新客”赠送“上门礼”。

  解放后,旧时婚嫁的陈规陋习被逐步革除。50年代中期,彩轿已濒绝迹。70年代中期,机关和农村倡导移风易俗,举行集体婚礼。进入80年代后,结婚要彩礼,讲排场之风渐盛。彩礼,由木器家俱多少条腿,发展到家用电器多少件。农家男子娶亲,至少得花数千元。城镇青年结婚至少需要上万元。迎娶新娘由旧时的花轿,演变成用拖拉机、卡车、面包车、吉普车或小轿车。

  三、旧时特殊婚姻形式

  寡妇“守节”与再嫁    旧时,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妇女丧夫,不得再嫁,谓之“守节”。俗有“烈女不嫁二夫”之说。若寡妇再嫁,则备受歧视。亡夫的父母、伯、叔乃至兄弟,都可以向寡妇续夫索取钱财,谓之“身价钱”。否则,不准寡妇改嫁。解放后,实行婚姻自主,此种陋习逐渐被废除。

  童养媳、等郎媳    童养媳,旧社会贫苦人家因生计所迫,或遇天灾人祸,忍痛将年幼的女儿送给人家做“儿媳”,待该家男孩成年后“圆房”。等郎媳,是指女子已到婚龄,而男方年龄尚小,须要女子先到男方家,等男方成人,方得“圆房”。
  童养媳与等郎媳均系封建婚姻形式,往往给青年男女造成终身痛苦。解放后,被废除。

  抢亲    解放前,豪绅富户纳妾,或少数无赖之徒,欲娶某女,而女方不从,便纠集族人乘夜深人静,闯入女家,将其抢来成亲。解放后,此俗属非法行为,被取缔。

  冲喜亲    订亲后,男方重病,因迷信之说,俗以“喜事”冲邪,而提前择日结婚,谓之“冲喜亲”。冲喜亲往往使年轻女人婚后成为寡妇,造成终生悲剧。解放后,此种婚姻已不多见。

  招亲    解放前,寡妇受旧礼教、族权束缚,欲改嫁不能,而又无力养活子女,乃经族人许可,招夫养子,所招之夫,俗称“驮犁辕”。或独生女不愿外嫁而赘婿,欲承继“香火”,延续后代,招进“坐堂女婿”。二者统称“招亲”。但被“招亲”者,被斥之为“招赘乱宗”,颇受歧视。

  解放后,封建势力逐渐瓦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女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故招亲增多,不再被社会歧视。

生育

  报喜    妇女分娩,俗称“坐月子”,分娩妇称“月母子”。
  婴儿诞生后,女婿即以饼子、红蛋等礼品赴岳父家“报喜”。如果是男婴,礼品中放上一本书或一本笔,表示是读书的“相公”、“学生”;若是女婴,则放上一个花钱贴(夹绣花线的贴子)或一根绣花针,表示是“姑娘”、“嫌恶”、“绣花的”。岳父母一见便知是甥儿还是甥女。在农村,此俗迄今不衰。

  三朝    分娩后第三天,称“三朝”。女婿报喜时,当即接岳父吃“三朝饭”。族戚议定吉日送“祝礼”。是日,要祭祀娘娘(俗称送子娘娘)菩萨,用艾蒿、车前草煎水替婴儿抹身,谓之“洗三”。

  取乳名    本县习惯是姥姥给婴儿取乳名。婴儿出生后,姥姥即请算命先生按“生辰八字”查看“五行”(金木水火土),缺啥,乳名必须补啥。如五行缺“水”,乳名中将“江”、“河”、“海”、“洋”等偏旁为“氵”之类的字补上去。如五行不缺,则一般多用富有含意或时髦的字词作乳名。如今,查看“五行”起乳名的已不多见。

  送祝礼    亦称“送祝米”。按“三朝”议定的吉日,男、女双方分别提前邀请各家的三亲站眷,斯日备礼口前来祝贺。礼品为稻谷、麦子、面条、油条、红糖、鸡子、鸡蛋及衣料等。姥姥家还要送摇窝、甜酒、棉被及童装等物。进入80年代后,祝礼更为优厚,以折叠钢丝床代替竹摇窝,童车代替木枷椅。

  满月礼    婴儿满月,请理发匠给婴儿弟满月头,俗称“弟胎头”。姥姥家要送“满月礼”。满月后3天,妇女回娘家吃“满月饭”。

生日寿辰

  生日,俗称“过生”。本县有为小孩做周岁、10岁,为老年人做50岁、60岁、70岁等“整生”的习惯。
  周岁    小孩过周岁,俗称“抓周”。是日,亲朋必备礼物(衣料、饼子等)前来庆贺。姥姥家除送点心、衣料等礼物外,还要送若干绺五色线(用五种颜色染成的线)。孩子家长要将五色线、饼子分送到同村的各家各户,以示喜庆(贫困人家无力设宴招待宾客的,由母亲抱孩子去娘家,谓之“躲生”),并必备盛宴款待来宾。宴后,孩子父母将点心、糖果、书画、笔砚、牛鞭、算盘、秤尺等器具陈设簸箕内四周,孩子置其中,任孩子择取。视其所好,以观其志,予卜日后成就,谓之“试日卒 ”。俗称“坐簸箕”。此时,主要亲戚还要往簸箕里丢钱,向孩儿献礼,以示喜爱。
  10岁    旧时,少数富贵人家有给孩子10岁的习俗。解放后,不多见。但进入80年代,给孩子做10岁之风盛行。是日,亲朋必备厚礼前来庆贺,甚至有馈赠家俱、家用电器者。孩子家必备酒宴、电影等款待来宾。
  祝寿    人至50岁以后,逢10(如60、70等)其子女将为之做生(实际逢9、俗有做9不做10之说,称“做望生”),谓之“整生”。不适10,则称“散生”。但忌做80岁生日,有“做七(十)、不做八(十),做八拿刀杀”之谓。解放前,富家寿庆,张灯结彩,悬挂寿星图,红绸寿幛、寿联,大摆寿宴。亲朋戚友,届时得备礼祝寿。“寿星”身着礼服,端坐堂前,受拜。寿日早餐,阖家老少及来宾得吃寿面。平民百姓,为生活计,则无此雅兴。解放后,群众生活渐趋富裕。祝寿之风相延。进入80年代后,祝寿较往日更隆重,寿礼更高级。寿家高宴席,放电影或录相,日趋奢华。

新居落成

  庆上梁    新厦即将落成,主人须请阴阳先生择吉日良辰上梁,大摆延席,宴请工匠。三亲六眷必备礼前来祝贺。梁木为香棒树制成。一般由亲友赠送,披上红绸,置党屋正中供祭,主人彻夜护守。上梁时,将公鸡冠血在黄裱纸上,然后烧纸“祭梁”。梁木中央贴“紫微高照”横批。堂屋两边墙壁贴上“竖柱喜逢黄道日,上梁巧遇紫微星”等吉利对联。时辰一到,喇叭高奏,鞭炮齐鸣,石木匠师傅将木梁拉上堂屋房顶,架好。同时,一边口念彩词,俗称“说彩”;一边抛饼子、点心、糖果之类的食品,任人抢取,以示兴旺发达。
  另外,还有上石门梁的,即用石条做大门横梁,门槛亦全用石条砌成。仪礼同上木房梁一样隆重。解放后,上梁时的迷信活动,逐渐废除,上梁习俗在农村仍相沿袭。
  贺新居    新屋落成,择吉日入宅,亲友备礼庆贺,谓之乔迁之喜。斯日清晨,亲朋邻里送喜联,赠礼品,放鞭炮,着人背梯子,挑柴禾进入新居,象征步步高升,进财之意。

丧葬

  解放前,城乡富豪仁宦之家,丧礼繁缛,封建迷信色彩浓厚。平民丧事虽简朴,但丧葬礼仪,相沿成俗,十分繁琐。
  临终    病人垂危,值弥留之际,亲人须守护床前,谓之“送终”。待落气时,置秤一杆于死者右手上。嗣后,请治丧者为死者梳洗,穿上“寿衣”(寿衣件数宜双忌单,谓来世儿女双全),腰系白线(每岁一根),头戴“寿帽”,脚穿“寿鞋”(鞋底前掌纳7针,后掌纳8针,谓“前7后8,亡人见了阎罗不怕”),移卧在堂屋一侧(男左女右)。且将死者的床铺草搬至屋外烧掉(彭店、桥店等地是:父母先后双亡床铺草全烧掉,单方逝世则烧一半。烧草时,子女要在草上踏一脚,并喊老人“过河”)。然后在屋门口的树干上捆扎3-5张迷信纸,名曰搭“望乡台”。三朝(死后第三天)则将纸烧掉。
  入殓    待死者亲属到齐,将尸体入殓,亦称“进材”。此时,首先背死者坐在堂屋正中的椅子上(手拿棍子,棍子上系一根白线牵至堂屋外。棍子下头放在死者面前的瓦盆中,另一手中捏一饭团或面耙,谓“打狗耙”,意为死者去阴间的路上防狗用)。焚烧“起身纸”(用白布缝成的“起身纸”袋子,装纸7斤或9斤4两)意为死者起身的路费。然后在棺内垫上火灰、铺上钱纸(既迷信纸),将尸体抬进棺材(棺内死者头枕3块瓦,怀揣“打狗耙”,手执蒲扇)。装殓毕,再将棺底下点燃“长明灯”,灵柩前点“座头灯”,设香案,陈祭品。亲属昼夜守护灵柩,陪同吊唁者焚香烧纸、叩头礼拜。入殓3日,盖棺、钉钉、封口,称“封梓口”。
  斋蘸    解放前,人死后,请道士做“法事”。“法事”天数多寡,依贫富而定。唱“一堂法事”,称“烧包袱”;唱半天称“对棺明路”;唱1天称“烧纸”;唱3天以内称“开大路”;唱7—9天称“做斋”。疑难称“做功德”。斋期,亡者家设孝堂,置道场,安灵位,挂挽联,悬素幔,扎“金山”、“银山”、“楼宅”、“大轿”、“大马”、“佣人”,请名人学士朗育祭文,亲友披麻戴孝,磕头、礼拜。平民办丧事,“烧包袱”的居多,特别贫困人家,只书写灵碑,无力做“法事”。
  殡葬    殡葬前夕,亲朋戚友备香、纸、蜡烛、挽幛、鞭炮前往哀悼。死者亲属按道士选的墓地,掘井(墓穴)。出殡时,棺底下安放犁耙(俗有防鬼作崇之说),棺旁放有饭。亲人在灵柩前磕头礼拜后,用手抓饭吃,谓之吃“压气饭”(以示后代不愁饭吃)。棺头上放只大公鸡爬路(以示避邪)。沿途放鞭炮,长子着孝服,抱灵牌,执“引路幡”,在前开道,三亲六眷随棺涌入墓地。下葬时辰到,灵柩前陈祭品,烧楮钱,祭奠亡灵。下葬,由道士用罗盘定好山向,孝子跪棺上,道士边撒米边念“彩词”,以祝愿丧家大吉大利,兴旺发达。
  复土    殡葬3日后,亡人亲属集于墓前,烧纸祭奠,给坟墓培土,俗称“复土”。
  旧时,豪绅富翁重视“风水”,谓祖坟“风水”好,富贵永存,百世其昌。如“风水地”一时未获,即将棺柩安置野外,盖“柩屋”存放,贫穷者也有一时无钱安葬,暂时盖“柩屋”安放的。解放后“柩屋”已无。
  报“七”俗云:人死每七日过一阎罗,递数之,以至七“七”或十“七”。先由道士列出“报七单”,到时由子女“报七”。三亲六眷均得具楮钱,前往祭奠。孝子至五“七”方能理发,并将头发同楮钱烧掉(据传古时孝子以守孝为重,无心梳洗,故蓬头垢面,后演变为孝子蓄头发至五“七”方剃掉)。五“七”这天,已嫁的女儿送来“灵屋”(彩纸扎成房屋模样),将亡父(母)灵牌置于内。至亡期3年焚毁,谓“除灵”此俗乃迷信,解放后,一度废除。进至80年代后,少数地方又渐复辟。
  馨香    翌年农历正月初二为亡者馨香(原孝感、罗山所辖地区为正月初一)。三亲六眷得于年前携香纸、蜡烛和奠轴“下祭”。到时均得前往守灵,子夜(芳畈等地为白天)灵前祭奠,后在屋外设火场祝“馨香”。
  除灵    亡期1天为“小祥”,2年为“大祥”,3年为“除服”。亲友均备礼祭奠。除服期,将亡人灵牌、灵屋同楮钱焚毁,谓之“除灵”。斯时得请道士做“法事”,亲人着丧服。除灵后,子女服丧期满,春节可贴红楹联(孝家头一年贴白楹联,第二年贴黄楹联,第三年贴绿楹联)。
  解放后,丧葬迷信活动日少,僧道作斋醮之陋习基本革除。60年代以后,死了人不唱道、不烧纸,亲友送挽联、花圈,开追悼会,寄托哀思。公职人员丧事更简,只由单位开追悼会,贵体火化。在乡村,尽管政府提倡火葬,但由于旧的习惯执力和革些条件限制,仍沿袭土葬。

劣俗陋习

  溺女婴      解放前,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严重,妇女已生一女,再生女者,多被溺毙。解放以后,法律规定男女平等,禁止溺女婴。但在僻远的山村,仍有少数溺女婴或弃女婴的现象发生。
  缠足    旧社会,境内女人有缠足之陋习。国民政府虽曾颁有禁止缠足的“条例”、“训令”,但只是一纸空文。直至解放以后,社会制度变更,生产关系变化,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参与政治活动,真正实行男女平等,缠足陋习始绝。
  娼妓    解放前,本县部分集镇有暗娼。解放后被取缔。
  赌博    解放前,赌博风祸及城乡。解放后,党和政府一直没有放松对财博的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颁布后,禁财力度大有加强,但是,财风仍未能绝迹。
  吸毒    解放前,国民政府虽曾张贴禁吸毒品文告,组织戒烟(鸦片)机构,但本县富贵官绅贩毒、吸毒亦然。日军入侵以后,大量输入“吗啡”、“白面”毒化民众。解放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严厉打击贩毒、吸毒,吸毒恶嗜方得根绝。

祭祀  禁忌

  解放前,民间祭祀之风颇盛,家有神龛,族有祠堂,各地有庙宇。逢年过节,祭祀祖宗祈褥神佛,或求适凶化吉,或求多福多寿。解放后,祭祀者渐少,60年代至70年代,基本绝迹。进入80年代,祭祀活动在农村又开始出现。
  祭祖宗    本县多以姓氏聚族而居。解放前,大姓多建有祠堂,供奉本族祖先木主(即先人姓名木牌)。清明霜降两个节气合族聚祭。
  另外,各家各户均在堂屋设有神龛,供奉有“祖宗昭穆神位”或“天地君亲师位”,俗称“香火”。逢年过节,必备香纸,斋戒祭祀。尤以春节、元霄更为隆重。腊月下旬即开始清的神龛,陈设祭器祭品。祭器讲究,祭品丰盛。主祭人沐浴更衣,焚香烧纸,磕头作辑,庄严肃穆,颇为虔诚。解放后,宗祠聚祭之风已绝,祭祖较前淡化。50年代后,各家以毛泽东主席画像取代“祖宗昭穆神位”。进入70年代以后,一部分人家时兴挂贴各式“中堂画”。
  祭祀神佛    解放前,信神者甚多,遇事即求神拜佛,祈求生财致富,消病除灾。乃至生儿育女。大小庙宇各地都有,如土地庙、财神庙、火神庙、龙王庙、关帝庙、观音庙、娘娘庙、城隍庙等等。饲养牲畜,需要祭祀土地菩萨,祈求保佑“六畜兴旺”;商家要把财神爷与祖先平列,早晚供奉;生男育女要祈祷娘娘菩萨。
  禁忌    本县民间禁忌较多,常见于生产、生活之中,多为求得吉利发财。如在春节或喜庆的日子里,忌说不吉利的话忌用不吉祥的字。如“杀”、“死”、“鬼”、“梦”之类。有些字词得用其谐音字词或言形字词取代,寓意吉祥。如称鸡蛋为“元宝”,因本地方言“鸡”与“罪”、“蛋”与“断”同音,“元宝”有“金银”“财宝”之意;称“舌头”为“赚头”,因“舌”与“赊”同音,有“赊财”之嫌,“赚”有“赚钱”之意;称“蛇”为“长虫”,避“蛇”与“赊”同音之嫌,“长”有“长久”之意;称“树蔸子”为“大柴”,有“大财”之意;称“寿器”为“棺材”,因“棺”与“官”、“材”与“财”同音,兆吉祥,而“寿”与“受”、“器”与“气”同音,忌不吉利;称“猫子”为“财喜”,因“猫”与“冇”同音,有“没有”之嫌。诸如此类字词甚多。
  除夕团圆饭后,长者要用地扫帚(或粗纸)在小孩的嘴上擦一下,谓之“屎嘴不灵”,或在堂屋墙壁上贴上“童言不忌”、“百无禁忌”,意在抵消其说出不吉利的话。
  还有“择日子”的禁忌,如“动土”(多指建房子、打地基)、喜忧事(结婚、丧葬),出门等都要择日子。喜庆多择偶日,且以选择“八”的日子最多。
  禁忌多与封建迷信相关,无科学依据。夫、妻禁忌 岳父家同宿;女性经期或衣袋里有金属物忌入产妇房间;产妇忌到邻居家串门(谓血气冲神);父母逝世未满“头七”的孝男孝女,忌入别人屋内;孕妇忌看新郎新娘拜堂,忌摘瓜果;女人的衣裤忌晒在有人通行的地方;生意人忌讳女人横跨扁担;年关送礼忌用白糖;身死异地者,尸体或棺柩忌入家院;殡葬时,棺柩抬出家宅之后,亲友才送来的丧礼忌拿进屋内;孩子取名,忌与上辈人同字;孩子忌下午出门走亲戚;忌下午去看望病人;父母健在,忌饭后饮酒,饮之为“犯上”;房前屋后忌猫头鹰哼叫(称它为哭鸟,叫之凶多吉少);下午房前屋后忌喜鹊啼叫,有“早叫送喜,晚叫报忧”之说。
  解放后,群众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科学知识逐步普及,迷信思想逐渐被破除,禁忌随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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