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财社发[2023]94号
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健人才培养)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县卫健局:
根据省财政厅《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3]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5万元。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科目:功能分类“210”,经济分类“50599”支出科目。
此项资金要结合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系统,专项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资金及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使用结果向社会公开。
大悟县财政局
二0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