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悟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狠抓任务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新进展,连续2年取得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第一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全面统筹,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党的领导。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召开县委常委会两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县政府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始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县政府领导班子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精神,全年开展专题学法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4次,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与经济民生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实现整体同步推进。
(二)强化统筹部署。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及时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县委依法治县办出台《2020年度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安排部署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治建设绩效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调研督导的通知》,在全县20个乡镇(区)、33个行政执法部门和56个无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反馈督导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调研督导结果作为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实现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末查账,以督导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二、着力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县实现网上办件总量23697件,“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92%,实现一窗办理的事项数1522项,县级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632项;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清单动态调整率达100%,县直部门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V3.0系统发布事项1007项,乡镇发布事项3906项,村(社区)发布事项 20963项,完善录入“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870项,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891项。
(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一是组织证明事项清理。出台《大悟县公布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对全县12个单位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和清理,共取消103项县级证明事项;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其中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文件修改2件,废止1件;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指南,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成立了大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放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引导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量身定制《大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制作悬挂公共法律服务公示牌,为35家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湖北政务网申请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切实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数据信息“多跑路”。2.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全力构建法治清明的营商环境。一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印发《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构建有效的政府诚信监督体系,完善政府承诺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以政府诚信建设引领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二是完善备案审查监督体系。开展有重点的专项审查,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和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重点自查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15件。2020年共向市政府报备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4件。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会同编制等部门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防止执法随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执法案件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切实为涉企执法活动提供保障。四是优化企业治安环境。积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排除企业各类隐患65处,最大限度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3.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服务环境。一是建立法律援助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网上评价等多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落实,不能当场整改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解决后第一时间反馈企业,力求做到企业群众有所呼,司法行政必有应。二是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公证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次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公证服务。对重点投资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专人办理,变企业亲自跑为公证亲上门,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以最快时限办理有关手续,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一路绿灯。经常利用休息时间,为企业群众提供“送证上门”服务,持续擦亮主动服务品牌。三是开展针对性普法。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督促落实普法责任。指导县经信、工商、税务、人社等涉企单位建立涉企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加强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构建涉企大普法工作格局;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士为企业开展以“法律政策宣讲、指导依法合规经营、服务风险防范化解、助力稳产稳工稳岗、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的“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助力中小企业做好援企稳岗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联合县工商联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法治示范企业创建,细化创建指标,指导创建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立足服务大局,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创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方式,做好异议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报备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逐项对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4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30件,予以修改9件,宣布失效4件,宣布废止2件。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印发《大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的通知》,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落细。
四、完善体制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实。所有单位均建立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所有重大决策事项,都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或相关专门委员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尤其在疫情期间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措施重大执法决定,做好合法性审查,切实把好了前置关口。
(二)抓好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推动落实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县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专项合同咨询审查5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14件,综合执法教育培训与指导7件、重大纠纷咨询研判3件,行政复议与应诉11件。
五、深化执法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县委编办根据《关于市县综合执法机构和人员整合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编办发[2019]9号)和2019年县委编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组建市场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文化、交通运输和农业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县司法局对全县“五大领域”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人员信息审核,目前已完成审核。
(二)基本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大悟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发布《2019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和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办理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屠宰生猪和违法销售猪肉”“违规喷洒农药”“虚假宣传药品”“加油站手机扫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16件;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拒绝执行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制售假劣医用卫生材料以及编造散播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六、坚持强化监督,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能,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接受审议。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落实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平台及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2020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19起,其中受理16起,不予受理3起,共办结12起,还有7起正在审理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化解行政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和作用,多次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活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20年10月26日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在县法院旁听杨某某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李某某其他(资源)行政确认案件审理活动。
七、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一)构建全民普法长效机制。1.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印发《大悟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县内新闻媒体网站结合各自特点开设民法典专题专栏,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大悟论坛专题讲座,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张红来悟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县“四大家”领导及各乡镇各单位共300余人参加了讲座;县委党校把民法典纳入教学课程,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各乡镇(区)及部门通过专题讲座、“法宣在线”、法治文化阵地、法治讲堂、《民法典》宣传册等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全县学习宣传氛围浓厚、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2.大力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深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出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引导各单位经常性深入企业,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增强了企业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为企业规避风险、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3.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大宣讲活动。制定《大悟县“以案释法”大宣讲活动方案》,“以案释法”活动开展以来,用执法、司法过程中的真实案例,开展法治讲座23场,广场宣传咨询10场,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党政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4.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系统整理工作档案,与孝感日报社合作,高标准准备 “七五”普法专题汇报片,顺利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七五”普法的视察,并得到充分的肯定。
(二)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县委政法委与县信访局、县司法局为了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上化解一批信访矛盾,促进人民调解与信访事项深度融合,联合组建大悟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通过调处场所一扇门、调处过程一条龙、调处规则一揽子,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建立“联动型、分层型、疏导型、乡土型、求解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坚持以“管得宽”为着力点,以“管得好”为落脚点,全力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初期过滤、村级过滤、联动过滤、法治过滤,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三)完善社会治理创新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惠及困难群众,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责任分工方案,制定《大悟县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健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推动政府履行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责任。深入探索县域社会治理途径方法,加大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区)综治中心建设,加强基层政法委员,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乡镇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均衡,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情况;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法治政府建设新职能新任务在基层还存在接不住、落不实的现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全县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治理效能目标,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着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松绑”。三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四是全方位构建政府治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大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