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湖北省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精神,发挥新业态新模式稳定外贸大局和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大悟县决定执行“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公开引进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企业建设我县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为外贸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实现我县外贸服务提质增效。
按照“自愿申报,成本自担,互利合作,服务园区”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办企业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悟县商务局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运营能力的企业作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承办企业应当免费为辖区内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获得外贸经营者资质,具备外贸综合服务、供应链金融、国际货代、物流等运营能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信情况良好,依法纳税,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外贸专业团队,并已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外贸代理服务,熟悉国内对外贸易政策;与当地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外汇等部门都保持着畅通的沟通关系,可以及时为辖区内企业咨询、解答和解决业务过程中相关疑难问题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
联 系 人:吴蓉蓉
联系电话:0712-7228169
大悟县商务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