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悟编发〔2020〕3号)、《县委编办关于大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意见的函》(悟编办函(2020〕4号)相关要求,大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已依法组建。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与之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启用“大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专用章”。此专用章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与大悟县交通运输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大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专用章》信息
大悟县交通运输局
202年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