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10月1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712-721559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序号 | 原权利人 | 权利 类型 | 土地 面积㎡ | 用途 | 位置与坐落 |
1 | 饮服公司 | 不动产首次登记 | 453.60 | 商业 | 建新街原二郎酒楼 |
2 | 食品公司 | 不动产首次登记 | 240.32 | 商业 | 漫水桥头 |
大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