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湖北省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等系列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大悟县商务局党组会议审议评审,拟定大悟卓贸通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承办大悟县省级开发区(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09月30日—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10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大悟县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2-7228169
大悟县商务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