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9日在大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大悟县审计局局长 张 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的严重冲击,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夯实增收基础,强化财政保障,深化绩效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县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财政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聚焦减负纾困,财政政策措施持续发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对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4134.50万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排科技改造资金4665万元、企业奖补资金9800万元,支持重点企业技改扩能。发放消费券专项资金254万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筹措资金1620万元,优化政务、法治、市场服务功能,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安排政府债券资金64420万元,支持市民之家、“擦亮小城镇”、澴河综合治理、长江生态防护、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
——坚持对标补短,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加大重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三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以上。统筹资金46170万元,推进“功能镇区、和美乡村、实力产业”三项行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城乡义务教育公用补助经费4206万元、薄改资金415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资金375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县163家预算单位办理财政业务和会计核算全部线上运行,财政资金实现指标、计划、支付、绩效的全过程管理,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数字财政”初具规模。积极推进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强化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绩效评价主体功能,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化解存量债务,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
——审计整改效果明显,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运用。持续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审计跟踪的整改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治已病、防未病”效果更加明显。报告期内(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审计查出主要问题97个,问题总金额41036.04万元。截止今年7月底,已整改问题39个,整改金额1048.95万元,提醒谈话4人,建章立制5项。
一、县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县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861万元,支出404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691万元,支出741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517万元,支出58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2506万元,支出19240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本级专用项目预算支出1358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县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比例较大,占年初预算数的23%。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有待加强。一是县财政压减单位专用项目支出不到位569.16万元。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支付33109万元,未能有效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未按规定及时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划缴国库155万元。
(三)财政资金调度压力逐步显现。一是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大悟县2022年12月底国库存款余额1240.54万元,当年国库存款月均余额8399万元,当年月均库款保障水平系数为0.23,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二是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加大。截至2022年底,大悟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39762万元,占限额的96%,比上年增加57895万元,同比增长12%。债务率为114%(在上级规定债务率控制线120%以内)。2022年还本付息70166万元,较2021年还本付息支出增长了30%。随着还本付息支出逐年增加,政府债券偿还压力将越来越大。
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1个,整改金额155万元。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30个县直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10个单位(含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发现7个方面的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执行不严格。一是7个单位会议费预算执行不到位93.81万元。二是9个单位培训费预算执行不到位17.36万元。三是4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等预算执行不到位6.20万元。四是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劳务费7.80万元。五是9个单位随意调整预算支出59.90万元。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一是3个单位改变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用途133.18万元。二是11个单位将专用项目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326.44万元。
(三)“三公”经费控制不到位。13个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思想要求不严格,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办公费等147.96万元。一是7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11.29万元。二是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4.11万元。三是4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办公费97.45万元。四是8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印刷费、劳务费、水电费等35.11万元。
(四)财政政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1个单位基层工会经费返还不到位10.37万元。二是2个单位无依据列支会议费、租车费4.19万元。三是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程序列支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四是4个单位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差旅费等0.67万元。五是3个单位违规列支费用1.40万元。六是1个单位支付机械租赁费和清理费报账附件不齐全8.27万元。七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应缴财政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22万元。八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3个单位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3个单位购置设备未记固定资产账177.52万元,1个单位购置设备3.50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五)部分单位财政资金监控管理乏力。一是1个单位以拨代支,将财政资金1142.77万元以质保金的名义拨付到各项目办管理,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开支146.55万元。二是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1个单位追回18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94.61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直接在各医院结算款中抵扣。三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将生态护林员补助2.80万元发放给7名企业在职人员,1个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3家企业58.22万元,1个单位长期未使用项目资金27.53万元未及时退还财政,1个单位收缴单位停薪留职职工工资4.2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四是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专账资金设置专账管理,1个单位财政资金账外循环,未在财务账内统一核算。
(六)项目管理及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一是多支付工程款。1个单位多支付绿化管护费0.43万元;1个单位支付工程款165.90万元,未履行“三重一大”手续,且超进度支付工程款45.19万元。二是1个单位项目完工后长期未办理竣工结算。三是1个单位历年中介服务项目欠款1919.43万元,未及时挂账。
(七)县直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财政收支问题。一是1个单位购置设备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122.05万元。二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1个单位违规列支差旅费0.20万元,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手续,先出差后审批0.10万元。三是1个单位优抚补助提标不到位1.12万元,未执行逐月发放待安置期间基本生活费规定。
审计期间,各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整改工作,已整改问题10个,整改金额133.34万元。
三、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大悟县2021年至2022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2个方面主要问题。
(一)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向389名参训人员超标准发放创业培训补助资金15.56万元,向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0.11万元,向1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达1年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0.20万元,向2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4.50万元。
(二)就业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方面。一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向111人超标准发放职业培训补贴0.50万元,向13名企业在职职工发放叉车工、汉绣培训补贴1.78万元,向18名未参加培训人员发放培训补贴1.94万元,向39名未取得合格证明学员发放新型学徒补贴15.60万元。二是保市场主体政策实施方面。6家公司虚报561人次企业人员,套取以工代训补贴28.05万元。
审计期间,县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迅速整改,已整改问题7个,已整改金额78.24万元,约谈3人。
四、地方储备粮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涉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3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成品粮库建设改造及原粮准低温库建设改造项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12.01万元。二是执行轮换政策不严,2020年多领储备粮轮换损耗补贴3.20万元。三是2021年在营业费用中违规列支应由临时搬运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0.70万元。
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3个,已整改金额15.91万元。
五、保障性住房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大悟县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进行了专项调查审计。审计发现3个方面主要问题。
(一)公租房配租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有2个公租房小区18户租住对象私下将承租的公租房进行转租。二是有2人在大悟县申请入住公租房未腾退的情况下,又在孝感市租住公租房,重复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待遇。三是有1名已故住房保障对象未及时办理腾退公租房手续。四是保障对象欠缴2019年至2021年公租房租金161.06万元。
(二)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有4栋88套公租房2011年竣工验收后,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未分配入住,长期空置。
(三)商业门面房运营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34间公租房门面和102间经济适用房门面,未经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直接根据周边市场价定价出租。二是收取136间公租房门面租金93.6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三是2021年收取门面房租金33.83万元未上缴财政非税。
审计期间,县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迅速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5个,已整改金额79.82万元,同时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律师下达催缴函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改。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对6个乡镇13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4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未批先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田造塘3.21亩、一般耕地及其他土地207.50亩。二是有6个乡镇分别存在水污染治理不到位,未征收或未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等问题。三是1个污水处理厂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四是2个乡镇生态修复治理进度缓慢。
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7个。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县审计局对7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投资额19403.93万元。审计发现3个方面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项目立项不规范,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二是有2个项目分别在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三是有2个项目开工后未按规定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未按相关规定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二是1个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将约定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风险系数10%调减为5%。三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四是1个项目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五是9个项目分别存在项目工程完工后未编制竣工图、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编制结算书、未办理消防验收工作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问题。
(三)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结算书多计多付工程价款,虚增投资。6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多报工程量、虚抬价格、计算错误等问题,审计中扣减工程造价596.16万元。
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3个,整改金额586.64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精准发力,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监管,持续推动资金到位、项目落地,及时发挥预期效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落细,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规范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底线思维,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进度拨付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和超进度付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管理,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完善制度有机结合;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及时盘活各类闲置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三)强化整改,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持续推动部门联动,通过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等执纪执法部门和财政部门协作,及时会商处理,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跟踪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审计情况将按要求报送和向社会公告。报告中的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县审计局将跟踪督促整改,县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