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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大悟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3-05 浏览次数:208 字体:[ ]

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0日在大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大悟县审计局局长   张 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23年8月29日,大悟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审计整改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审计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紧盯问题促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对审计整改不讲困难、不找理由、不打折扣,严格依法依规彻底整改。二是进一步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二)坚持标本兼治,研究标准促整改。一是通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整改回访督办、实地检查整改效果等措施,明确各整改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审核责任,有效的防范了推诿、扯皮、回避问题等情况发生。二是围绕具体问题逐个研究,找准督促整改工作重点,综合分析研判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探索建立规范、可操作、标准统一的行业领域审计整改标准,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

(三)做实审计“下半篇文章”,贯通协作促整改。围绕构建全县审计整改工作“一盘棋”,建立了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截至2023年10月底,工作报告反映的七个方面97项主要问题,正在整改和整改完成的问题92项,通过追回收回财政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账务处理、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7306.28万元,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10余项,问责约谈处理4人。

二、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 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整改。一是对本级专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县财政局通过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促进整改,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公开、细化、综合、刚性”的预算原则,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对县本级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比例较大的问题,县财政局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减少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差异,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

2. 关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一是对县财政压减单位专用项目支出不到位569.16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2023年度已压减相关单位2022年度结转指标438.99万元,加强预算指标和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支付33109万元,未能有效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县财政局完善资金拨付流程,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已拨付上年度专项和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25052万元,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支付率,对超时未能支付的资金收回统筹使用。三是对未按规定及时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划缴国库15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全部缴入国库。

3.关于财政资金调度压力逐步显现的问题整改。一是对库款保障水平较低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加强库款分析预测,不断统筹财政资源,增加可用财力,将库款控管在合理区间,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降低运行风险。二是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加大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强政府债券规模控制、预算管理、评估分析和风险监控,建立债券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债券规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强化政府债券监督管理。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对7个单位会议费预算执行不到位93.81万元、9个单位培训费预算执行不到位17.36万元、4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等预算执行不到位6.20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劳务费7.80万元、9个单位随意调整预算支出59.90万元的问题,上述单位已分别完善或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工作质量,确保部门预算一经批复,严格按照批复执行,不随意调整项目内容和支出预算,杜绝预算编制和执行“两张皮”的问题。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的问题整改。对3个单位改变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用途133.18万元、11个单位将专用项目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326.44万元的问题,有2个单位已调账处理、归还原资金渠道46.70万元,其他单位已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规定用途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3.关于“三公”经费控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对13个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思想要求不严格,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办公费等147.96万元的问题。上述单位已分别通过完善或出台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费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支出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4.关于财政政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一是对1个单位基层工会经费返还不到位10.37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与企业沟通返还工会经费,确保企业工会经费足额缴纳到位,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对2个单位无依据列支会议费、租车费4.19万元、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程序列支公务接待费0.94万元、4个单位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差旅费等0.67万元、3个单位违规列支费用1.40万元、1个单位支付机械租赁费和清理费报账附件不齐全8.27万元的问题,5个单位已收回超标准、违规列支的费用,3个单位已完善相关财务手续,1个单位已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三是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应缴财政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22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进行了补记,严格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核算财政缴款经济业务活动。四是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3个单位购置设备已补记固定资产账。

5.关于部分单位财政资金监控管理乏力的问题整改。一是对1个单位以拨代支,将财政资金1142.77万元以质保金的名义拨付到各项目办管理,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开支146.55万元的问题。该单位下一步将按资金用途分类进行账务处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规定用途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二是对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退回财政专户。三是对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对1个单位将生态护林员补助2.80万元发放给7名企业在职人员的问题,该单位已联系各乡镇对生态护林员对象情况进行核实,严格加强乡镇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对1个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3家企业58.22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出借资金50万元;对1个单位长期未使用项目资金27.53万元未及时退还财政的问题,该单位正在与前项目负责人以及银行沟通协商,尽快对账户作销户处理,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1个单位收缴单位停薪留职职工工资4.2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该单位已将该资金上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四是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专账资金设置专账管理的问题,该单位专账资金已设置专账核算管理;对1个单位财政资金账外循环,未在财务账内统一核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原实有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账户余额已按原资金使用渠道分配使用完毕,同时对下属二级单位开设对公基本存款账户,将资金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杜绝此类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6.关于项目管理及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一是对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1个单位已在后期管理费中扣除多支付的绿化管护费0.43万元,1家单位已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并责成相关乡镇尽快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工程量。二是对1个单位项目完工后长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项目竣工结算,今后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三是对1个单位历年中介服务项目欠款1919.43万元,未及时挂账的问题,该单位正在对项目进行逐项核实,收集资料,尽快进行账务处理。

7.关于县直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财政收支的问题整改。对1个单位购置设备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122.05万元、1个单位违规列支差旅费0.20万元、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手续0.10万元、1个单位优抚补助提标不到位1.12万元、未执行逐月发放待安置期间基本生活费规定的问题,1个单位已收回违规列支差旅费0.20万元,1个单位已补发优抚补助1.12万元,严格执行逐月发放待安置期间基本生活费规定,3个单位已经修订和完善政府采购、公务出差等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三)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整改。对向389名参训人员超标准发放创业培训补助资金15.56万元、向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0.11万元、向1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达1年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0.20万元、向2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4.50万元的问题,县人社部门已全部追回缴入县财政专户,做到应退尽退。

2.关于就业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整改。对向111人超标准发放职业培训补贴0.50万元、向13名企业在职职工发放叉车工、汉绣培训补贴1.78万元、向18名未参加培训人员发放培训补贴1.94万元、向39名未取得合格证明学员发放新型学徒补贴15.60万元、6家公司套取以工代训补贴28.05万元的问题,县人社部门已全部追回缴入县财政专户,及时更正错误信息,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地方储备粮管理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成品粮库建设改造及原粮准低温库建设改造项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12.01万元的问题整改,县发改局已收回项目施工方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2.01万元。

2.关于执行轮换政策不严,2020年多领储备粮轮换损耗补贴3.20万元的问题整改,县环城公司已退还多领取粮食损耗补贴资金3.20万元。

3.关于2021年在营业费用中违规列支应由临时搬运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0.70万元的问题整改,县环城公司已收回违规列支个人所得税费用0.70万元。

(五)保障性住房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公租房配租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对2个公租房小区18户租住对象私下将承租的公租房进行转租的问题,县住建局已下达腾退通知书,有10户在规定时间主动腾退住房,有8户拒不退房的租住对象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2人重复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待遇的问题,该2人已腾退大悟县入住的公租房。三是对1名已故住房保障对象未及时办理腾退公租房手续的问题,县住建局已收回已故租住对象公租房。四是对保障对象欠缴公租房租金161.06万元的问题,县住建局已通过律师下达催缴函10份和到期续签租赁合同等方式清收租金110.08万元。

2.关于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对4栋88套公租房竣工验收后,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未分配入住,长期空置的问题。县住建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公租房后期管护。

3.关于商业门面房运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对34间公租房门面和102间经济适用房门面,未经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直接根据周边市场价定价出租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委托大悟诚信房地产评估所、武汉中友信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门面市场租赁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和租金评估报告。二是对收取136间公租房门面租金93.6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的问题,县住建局已补缴房产税2.27万元,县城投公司已补缴房产税1.43万元。三是对2021年收取门面房租金33.83万元未上缴财政非税的问题,由于县财政局不再接收国有企业(平台公司)非税收入的缴存,该公司已经出台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日常管理、租赁、处置以及资金管理工作。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批先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田造塘3.21亩、一般耕地及其他土地207.50亩的问题整改。2个乡镇的城镇建设用地已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1个乡镇已对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部分耕地已复垦平整;1个乡镇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1个乡镇土地已招拍挂挂牌出让,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485万,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1个乡镇已督促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对水塘进行回填、复垦;3个乡镇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办理用地手续,通过“三区三线”划定,进一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后期项目选址及建设项目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并联合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进行调查、实地测量,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

2.关于6个乡镇分别存在水污染治理不到位,未征收或未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问题整改。3个乡镇已经加强河库长巡查力度,延长库区围栏,修建拦水坝,实施库区上游人居环境整治,及时清理垃圾污染,定期进行排水监测,确保排放水质达标;3个乡镇已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配合,组建征缴专班,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

3.关于1个污水处理厂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的问题整改。该污水处理厂已办理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载明的排放口、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排放方式等规范实施排污行为。

4.关于2个乡镇生态修复治理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1个乡镇已对漏栽地块补栽塔柏600株、油菜2亩,1个乡镇已对地面、坡面栽种湿地松、枫树等植物,加快生态修复工程进度,坚决遏制非法开采。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整改。对3个项目分别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2个项目分别在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2个项目开工后未按规定办理开工备案手续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及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手续,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在今后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规办理相关证件,规范基本建设行为。

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对1个项目未按相关规定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1个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将约定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风险系数10%调减为5%,1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1个项目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7个项目分别存在项目工程完工后未编制竣工图、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编制结算书、未办理消防验收工作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问题。7个单位对以上问题分别进行了整改,组织学习项目建设相关规定,1个单位已与施工单位沟通,按照要求预留质量保证金;1个项目已签订补充协议,对调差部分进行复审核实;1个单位已经成立项目部,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7个项目已责成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竣工图,核减未按图纸施工部分工程量,不计入工程价款结算,确保竣工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断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工作。

3.关于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结算书多计多付工程价款596.16万元,虚增投资的问题整改。4个建设单位已从5个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中扣减工程款586.64万元,1个项目建设单位已通知施工单位限期退回多计工程款9.52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退回原资金拨付渠道。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效果较好,少数未能如期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抓牢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审计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落实,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亲自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切实做到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审计机关将积极把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等报送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力争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强化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的运用,推动审计“揭示问题”、“解决问题”和“根治问题”三者相统一,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在监督重点上同向发力、在监督成果上共享共用、在推动整改上同频共振。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需要约谈的情形,将严格按照《大悟县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要求,启动审计整改约谈工作,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负重前行顽强拼搏的不平凡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更加重大。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为促进大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