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县城区各个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四类”药品管理,督促各大药店下架停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并对“四类”药品进行现场封存。
检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药店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实行生活物资配送、代购服务的通告》要求,除“四类”药品外,所有药品一律实行代买服务,由村(社区)统一购买、统一配送,不得私自向其他人员出售,对于违反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阶段批准经营的20家药店进行“回头看”,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四类”药品隐藏上架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