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我县职工门诊统筹
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县内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40号)文件要求及《关于印发<孝感市职工门诊统筹处方流转规范流程>的通知》,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及管理要求,我局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考核评估,结合前期稽核监管情况,职工门诊统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经我局党组研究,明确大悟县人民医院等64家医药机构为我县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大悟县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