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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悟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25 浏览次数:57 字体:[ ]

1.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①主要适用于全县2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参照国家相关政策管理的4个扶贫电站)和7个联村光伏扶贫电站;②6个多村联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芳畈五四村集中式光伏电站(扶贫容量部分)参照执行。

2.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如何归属?

答:①全县2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参照国家相关政策管理的4个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所有;②7个联村光伏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给各村集体所有;③6个多村联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芳畈五四村集中式光伏电站,电站产权归县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同所有。

3.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对象是哪些?

答:①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以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重点关注未脱贫户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②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 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重点保障因疫情影响失去岗位或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

4.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形式有哪些?

答: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主要用于村级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收益分配严禁搞“平均主义”、“一发了之”和简单直接打卡发钱发物。①公益岗位扶贫。贫困人口公益岗位主要设置光伏扶贫电站管护员、国土规划巡察员、扶贫信息员、卫生保洁员、道路管理员、河库巡管员、森林防火员、易迁管理员等公益岗位。②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小型公益事业原则上是指贫困村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小型灌溉水渠维修、小型环卫设施建设、小型绿化照明设施建设、小型除险加固工程等。③奖励补助扶贫。奖励补助扶贫主要是指产业发展奖补、教育助学奖补、道德示范奖补、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临时补助、突发意外贫困户临时救助等。

5.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程序是怎样的?

答: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坚持“严格程序、 精准识别,民主评议、动态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按照“村提议、镇审核、县备案、村公示”的程序进行分配。①村提议。有光伏扶贫收益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年初参照上年度收益估算本年度收益额度,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分配方案。②镇审核。乡镇政府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收益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及时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审核并及时批准收益分配方案。③县备案。乡镇政府对审核批准后的收益分配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县光伏办及扶贫办备案。④村公示。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进行公示,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按照电站的发电量、收益、土地租金、运维费用、收益分配方案及落实情况等列入村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6.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运维的监管模式是怎样的?

答:①县光伏办负责光伏扶贫电站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承担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监管、信息采集录入、运维管理等相关工作;②县扶贫办负责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关联贫困户的审核和收益分配使用计划的备案;③县发改局负责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国家光伏电站补贴目录申报工作;④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站的发电量统计、电费收入结算、电站发电效益统计和分析;⑤县税务局负责对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村集体的电站收益,依规实行税前扣除或税费减免;⑥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并对电站的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财政监督;⑦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对电站安全生产进行监管;⑧县审计局负责对电站财务收支、资产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审计;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承担电站日常管理和收益分配的主体责任。

7.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是如何监管使用的?

答:县光伏办会同县财政局做好村级光伏扶贫收益资金日常监管,对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督查,督促结转机构做到日清月结,拨付及时。乡镇要对光伏扶贫收益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严格实行“村账镇管”,严禁滞留和挪用收益资金,确保收益资金按照规定用途及时高效利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