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若干措施》(悟政规[2024]4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发〔2022〕8号)及《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的若干措施》(孝感政规〔2022〕5号)文件精神,参照《大悟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悟政发〔2022〕11号)文件,借鉴《孝昌县关于新形势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孝昌政规〔2022〕1号)、《汉川市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汉川政规〔2023〕4号)文件,结合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实际,起草了《大悟县关于新形势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若干措施(送审稿)》。起草后,先后进行了征求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制度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初审、合法性审查等,并采纳了部门意见1条及司法审查意见4条。2024年8月24日,第1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等4个方面十五条政策措施。
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是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类型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更好发挥专利支撑创新经济,商标支撑品牌经济、地理标志支撑特色经济,促进我县知识产权量的大幅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第六条至第八条,主要是专利产品认定、质押融资、优势企业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获取竞争优势,提升转化运用效益,助力企业加速发展壮大。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第九条至第十一条,主要是海外护航、主动维权、保护(指导)站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以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保障权益人合法权益。
发展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主要是知识产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企业贯标等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的政策措施。以夯实知识产权基础,增强服务供给,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
为确保《措施》顺利实施,《措施》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加大财政投入,还明确了适用对象、效力、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