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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节前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

发布日期:2024-05-07 浏览次数:113 字体:[ ]

关于开展五一劳动节节前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区)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防控,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五一”劳动节节前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养老机构

三、检查重点

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清单(附件1)

四、分组安排

第一组:带队领导    

     熊显伟   吴龙超  

负责检查负责检查新城镇、彭店乡、吕王镇、黄站镇农村福利院。

第二组:带队领导  罗天春

     陈虎朝   刘志新  

负责检查夏店镇、刘集镇、河口镇、四姑镇农村福利院。

第三组:带队领导  何少云

               

负责检查县社会福利中心、县中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

新镇、三里城镇、东新乡农村福利院,全县民办养老机构。

第四组:带队领导  熊春红

     吴仕贵   范名良  

负责检查城关镇、阳平镇、芳畈镇农村福利院。

第五组:带队领导    

              

负责检查宣化店镇、丰店镇、高店乡农村福利院。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重点安全隐患检查。请各检查小组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清单三个方面内容,逐项逐条检查,结合检查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隐患问题清单》(附件2),于4月30日前将盖章纸质版隐患问题清单反馈至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二)压实整改责任。各检查小组针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各乡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按照检查出的问题清单,迅速整改,并将隐患问题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照片)自检查当日起一周以内报送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三)落实工作保障。各检查小组根据各自时间安排,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车辆保障由局办公室负责。

联系电话:0712-7238226,联系邮箱:619798413@qq.com。

附件:1.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清单

2.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隐患问题清单

 

 

 

大悟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