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劳动节节前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区)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防控,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五一”劳动节节前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养老机构
三、检查重点
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清单(附件1)
四、分组安排
第一组:带队领导 刘 刚
成 员 熊显伟 吴龙超
负责检查负责检查新城镇、彭店乡、吕王镇、黄站镇农村福利院。
第二组:带队领导 罗天春
成 员 陈虎朝 刘志新
负责检查夏店镇、刘集镇、河口镇、四姑镇农村福利院。
第三组:带队领导 何少云
成 员 周 勚 高 瑞
负责检查县社会福利中心、县中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
新镇、三里城镇、东新乡农村福利院,全县民办养老机构。
第四组:带队领导 熊春红
成 员 吴仕贵 范名良
负责检查城关镇、阳平镇、芳畈镇农村福利院。
第五组:带队领导 徐 维
成 员 左 涛 田 峰
负责检查宣化店镇、丰店镇、高店乡农村福利院。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重点安全隐患检查。请各检查小组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清单三个方面内容,逐项逐条检查,结合检查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隐患问题清单》(附件2),于4月30日前将盖章纸质版隐患问题清单反馈至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二)压实整改责任。各检查小组针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各乡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按照检查出的问题清单,迅速整改,并将隐患问题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照片)自检查当日起一周以内报送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三)落实工作保障。各检查小组根据各自时间安排,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车辆保障由局办公室负责。
联系电话:0712-7238226,联系邮箱:619798413@qq.com。
附件:1.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重点内容清单
2.全县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隐患问题清单
大悟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