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二、实施主体:大悟县民政局
三、设定依据:《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补贴养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
2.申请补贴养老机构法人身份证;
3..大悟县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审批表;
4.申请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六、办理流程
1、受理:提交身份证、申请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供申请必要材料 ;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2、审核:县民政局对申请机构进行实地察看评估,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通过,报县财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发放”的初步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和说明理由。
3、审批:县财政部门审批通过,予以拨付,审核不通过,说明理由,
4、办结:资金通过国库拨付到代发金融机构。
七、办结时限:资金下拨时间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咨询方式:大悟县城关镇长征中路19号大悟县民政局 0712-7238226
十一、投诉电话:0712-722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