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财政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规定,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详细目录如下:
1、本部门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情况
3、预算编报情况
4、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6、“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7、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8、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9、预算绩效项目管理情况
10、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1、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12、相关名词解释
13、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级与乡镇、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执行和监督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完善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照法律法规授权,会同税务部门,执行和监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进出口税收政策、免税行业政策及有关管理制度。根据预算安排,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负责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拟订和执行县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县级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制定全县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围绕县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县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县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股、税政股)。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发挥综合协调、参谋服务职能。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监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环境秩序、交通安全、应急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审核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本机关政策制度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法制培训、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受理执法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
负责税收资源的普查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财政科研协作课题和重点课题研究任务,促进财政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宣传。研究全县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及财税政策的建议。承担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二)综合股。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三)预算股(政府性债务管理股、预算绩效管理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县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审核并汇总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负责县级预决算信息公开。
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防控等,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指导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县级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四)国库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决算及县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拨付以及县对乡镇财政性资金调度。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和县级预算单位账户。办理县级收入退库。
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监管办法,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
(五)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应急、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因公出国(境)人员生活待遇制度。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科教和文化股。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县级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县乡学校财政教育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产业发展股。承担军民融合、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农业股(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牵头负责财政扶贫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政策,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和农村财务有关工作。参与村级“三资”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管等工作。
(十二)金融股(国际股)。承担县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相关领域的部门预算和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县级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政策,负责全县政策性金融贷款管理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小额信贷管理职责。负责全县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和政策管理。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及与上述贷款配套使用的联合融资项目的申报、前期准备、评估谈判、转贷(赠)及偿还工作,监管资金的使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会计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及社会审计业务工作,负责注册会计师行业政治建设。
(十四)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
(十五)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股)。承担全县财政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初预算总收入(二级预算单位)安排2109.29万元,其中:财政经费补助拨款收入安排1838.15万元、纳入非税管理的收入安排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安排 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1.14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安排2109.29万元(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397.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91.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4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611.86万元;其他支出安排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初预算总收入安排2109.29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安排增加245.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后奖励性工资的预算的增加及上年度预算的结转。
2023年初预算总支出安排2109.29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安排增加245.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后奖励性工资的预算的增加及上年度预算的结转。
2023年财政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109.29万元,支出2109.29万元,比上年增加245.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后奖励性工资的预算的增加及上年度预算的结转。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安排1327.15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安排增加100.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后奖励性工资的预算的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22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安排399.54万元、津贴补贴安排155.41万元、一次性年终奖安排33.2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安排261.7万元、改革性补贴安排79.37万元、离退休费安排0万元、规范后资金性工资294.64万元;
公用经费安排1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安排5.15万元、印刷费安排3.44万元、水电费安排8.35万元、邮电费安排6.97万元、物业管理费安排2.58万元、差旅费安排47.3 万元、维修(护)费安排0.86万元、会议费安排4.3万元、培训费安排1.55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2.06万元、工会经费安排14.62元、福利费安排2.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安排3.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16万元,比上年减少7.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公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安排5.1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业务接待及上级业务交流接待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3号文件)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1411.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709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0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702.5万元、专用设备类0万元、其他0万元,比上年初决算数持平。
九、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根据大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编报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悟财绩发[2023]54号文件),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资金511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安排减少106.21万元,其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本级项目的调减,其中:委托业务专项经费支出163万元、绩效评价服务费支出85万元、监督检查业务经费支出13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专项经费19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票据印刷经费38万元、政府目标考核奖励资金3万元、驻村工作队保障经费15万元。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事前评估项目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我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十二、乡村振兴资金情况。
乡村振兴资金情况:2023年局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安排乡村振兴资金0万元。
十三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接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2023年预算单位信息公开套表
见附表:2023年预算单位信息公开套表.xls
责任编辑: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