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原文:
日 期: 2007-12-27 10:33:45
发件人: "飞歌" <74098951@51uc.com>
收件人: dawu008@163.com
主 题: 求助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湖北省大悟县粮食局职工,男,现年51岁,身份证号码: 420922195710010093.大专文化,现在住大悟县城关镇建新街公安巷粮食局家属院父母家,联系电话:15871325583.
我于1980年7月学校毕业分配工作,在原大悟县粮食学校任教。1995年改革撤销粮食学校后我调粮食局工作。由于改革的深入2002年我下岗了,当时粮食局按每月200元发给我生活费至2005年,自2005年至今什么也没有了。可是,跟我一起下岗的同志们有的又从新上班了,有的还在领取生活费。我认为这样是不公平的。
在我工作期间单位为我在大悟县机关事业保险局申报了养老保险登记,也把我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1999年。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从2000年至今年中断了我的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我曾多次找局领导催缴我的养老保险金,可是至今未能解决。
我现在虽然是50多岁的人了,但是我还能工作。
求助:
一,给我一份工作或生活费,让我活下去。
二、请求政府依法催缴我的养老保险金,让我老有所养。
求助人:潘峰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求助”邮件的答复
潘峰同志你好:
你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所提出的要求也合情。国有粮食系统的改革自一九九二年就开始了,到你下岗时的2002年大悟县粮食系统下岗职工达到1976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和干部身份的职工101人。现在粮食部门正在进行第三轮改革,即产权制度的改革,相信你所反映的问题能得到逐步的解决。
养老保险是企事业单位劳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地方都有相关的法规。你所工作的单位有义务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但是要依照有关的规定办理。你有工作的愿望这很好,解决的渠道我们建议一是到劳动就业局登记;二是参加粮食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三是发挥自身特长,自谋职业。国家的保障体系正在完善中,目前的生活问题政府只能帮助解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信我们在一起你能很快渡过现在的困难时期。
大悟县粮食局
二〇〇八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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