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退休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需要。它是一项强制性、公益性、非盈利性质的社会保险。
2、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凡在我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新参保单位凭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参保职工花名册到县劳动保险局办理参保手续;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持个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劳动保险局办理参保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参保企业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孝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以孝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5、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保缴费比例为28%,其中企业缴费比例为20%、参保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为8%。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比例为20%。参保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记入个人账户比例统一为8%。
6、职工中断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答:职工因失业、患病等原因中断缴费后,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再就业后,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前的缴费年限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保企业及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对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7、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异地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接收函,方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8、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的如何办理缴费退还手续?
答:企业职工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前死亡的,可一次性将其个人账户全部及利息和个人缴费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9、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答:企业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含15年),均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0、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如何处理?
答:1、企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本人愿意,可向后延长缴费(不超过5年),累计缴费满15年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若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不超过5年),如本人不愿意延长缴费的,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将其个人账户全部及利息和个人缴费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1、退休人员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1、退休人员在银行或邮政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2享受国家政策性增资;3、退休后死亡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12、如何进行养老金年检?
答:离退休人员应在每年的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期间(节假日除外)进行一次年检。1、指纹年检,离退休人员到县劳动保险局一楼指纹鉴定室验证指纹。2、视频年检,视频年检QQ号:836958551联系电话0712-7222227。3、上门服务年检,体弱多病的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由个人申请,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退休老人住址及联系电话,县劳动保险局上门年检。
13、养老金待遇受哪些因素影响?
答: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则越少。
14、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答: 1、性质不同: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2、目的不同:养老保险具有福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3、资金来源不同:养老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人负担。4、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政府对养老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注:今后如国家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