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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公示
我的姓名: 黄*波 电子邮箱: 18780089***@163.com
联系地址: 吕王镇 手机号码: 18****9**
咨询标题: 关于吕王镇正街垃圾桶摆放位置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4-02 08:49:10
咨询内容: 镇街几百户居民丢生活垃圾要走一条街,提着生活垃圾从上街走到下街实在尴尬,给老人孕妇造成生活不便。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应符合以下规定:商业金融街道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垃圾桶的摆放应该符合两个条件:1是方便居民,2是不能给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损害,卫生承包单位应及时定时定点清除生活垃圾避免因垃圾堆放而产生的市容街貌气味等问题。再次希望我们家乡越来越好越来越漂高为每一位多村振兴建设付出的领导同志致敬。
答复单位: 大悟县吕王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4-03 08:49:15
回复内容:
关于针对留言当事人反映街道几百户居民丢生活垃圾要走一条街,给老人和孕妇造成生活不便。吕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镇干部、镇网格员和环卫所等多方力量,经实地走访调查,当事人反映地段为迁谊购物超市所在府前街,该街道属镇区商铺集中街道之一,于2023 年进行改造升级,造成部分垃圾桶迁移至其他地区,目前经过协调该地段拟在农商行附近新设垃圾桶,解决黄先生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