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走进大悟 | 政务公开 | 聚焦大悟 | 开放兴县 | 为民办事 | 互动平台 | 网站导航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大悟网 >> 聚焦大悟 >> 救灾工作 >> 正文
救灾工作简报第三期
         
作者:县救灾办    新闻来源:县救灾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2

                                                        第三期

  大悟县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812

 

 

关于全县第一批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交叉检查情况的通报

 

89,县委、县政府组织17个工作专班,重点对全县第一批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的工程进度、资金使用、责任包保三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乡镇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领导重视,责任到位,措施得力,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民的住房困难问题。但全县恢复重建工作仍然存在着进展不平衡、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到位不及时的问题。在第一批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中,三里城镇、大新镇、东新乡、城关镇、刘集镇等乡镇资金使用规范,到位及时,已全面完成了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任务。县人大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单位认真履行包保责任,按时落实包保资金,充分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交叉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三里城镇:纳入第一批恢复重建的共5户。包保单位:检察院、广电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10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4万元,目前5户倒房已全部恢复,共落实到位资金33000元,结余资金7000元,用于帮助丰岭村严祥国和柏元村代西超倒房重建。

大新镇:纳入第一批恢复重建的共7户。包保单位:农办、国税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20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4.4万元,目前7户倒房已全部恢复。共落实到位资金28000元,结余资金16000元待镇政府统一组织验收后支付。

东新乡: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5户。包保单位:经济商务局、邮政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3000元,机动喷雾器3台,农药15箱。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4万元,目前5户倒房已全部恢复,共落实到位资金4万元。

城关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3户。包保单位:政府办公室、审计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7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2万元,目前,3户倒房已全部恢复,共落实资金18000元,结余资金2000元,拟定用于帮助七里村张友宽倒房的恢复重建。

阳平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4户。包保单位:县人武部、县物价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13000元。县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2万元,目前4户倒房已恢复3户,另一户因主劳力外出打工,尚未动工。共落实到位资金11000元,未落实到位资金9000元。

芳畈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3户,包保单位:法院、地税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12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1.2万元,目前3户倒房已恢复2户,另外1户正在建设中,8月底以前可完工,共落实到位资金1.2万元。

高店乡: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7户。包保单位:国土局、劳动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20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3.2万元,目前7户倒房已恢复5户,另外2户正在建设中, 8月底以前可完工,共落实到位资金1.9万元,结余资金1.3万元,待全部完工后由政府统一验收支付。

丰店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3户。包保单位:县委组织部、质监局、人寿保险公司,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6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1.2万元,目前3户倒房有2户已恢复,另外1户正在建设中, 8月底以前可完工,共落实到位资金1.5万元,未落实到位资金3000元。

宣化店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6户。包保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发改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13000元,另外为该镇购买机动喷雾器2台,价值12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3.2万元,目前6户倒房已恢复3户,另外3户正在建设中,8月底以前可完工。共落实到位资金1.85万元,结余1.35万元由镇政府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黄站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4户。包保单位:计生局、畜牧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6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2万元。目前4户倒房已全部恢复,落实到位资金1.6万元,另外帮助长联村程学珍、西冲村汪礼治、红联村谈姣娥三户各恢复了1间倒房,共补助4000元,未落实到位资金1万元。

吕王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4户。包保单位:教育局、工商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12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2万元,目前4户倒房已全部恢复。共落实到位资金1.53万元,未落实到位资金4700元。

河口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6户。包保单位:县监察局、供电公司,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20000元。县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3.2万元,目前6户倒房已恢复4户,另外2户因主劳力外出打工尚未动工。共落实到位资金2.2万元,未落实到位资金1万元。

刘集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2户。包保单位:县人大办公室、粮食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8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0.8万元。目前2户倒房户已全部恢复,共落实到位资金0.8万元。

夏店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3户。包保单位:县委宣传部、卫生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7000元。县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2万元,目前3户倒房正在建设中,确保8月底以前完工。共落实到位资金5000元,结余1.5万元由镇政府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新城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3户。包保单位:财政局、人事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16000元。县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2万元。目前3户倒房户都已全部恢复,共落实到位资金1.6万元,未落实到位资金4000元。

四姑镇: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3户。包保单位:县政法委、公安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8000元。县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1.2万元,3户倒房已全部恢复,共落实到位资金3500元,结余8500元分别帮助了另外7户倒房恢复重建,其中田河村李能民1000元,北山村吴熙功1000元、刘良焕1000元,林业村钱强强2000元,石冲村雷祖华2000元,丛岗村李其国1500元。

彭店乡:纳入第一批倒房恢复重建的共3户。包保单位:县政协办公室、烟草局,包保单位共落实责任包保资金10000元。民政局核拨倒房恢复重建资金1.2万元,3户倒房已全部恢复,共落实到位资金3000元。结余9000元,帮助了另外8户恢复重建,其中北河村尹氏500元、卢厚安500元、范先义500元、颜泽建1000元,枣岭村颜宗杰1000元,青山村郑家玉500元,永安村郑荷花500元,余河村李复功500元。另外结余4000元待政府统一组织验收后支付。

 

 

县民政局

进一步规范救灾救济款发放工作流程

 

县民政局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不断改进救灾救济款发放工作流程,确保各类救灾救济款公正、准确、及时地发放到需救济对象手中。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公告分款额度。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收到县民政局拨款文件后,3日内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或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所在地醒目位置书面公告本次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额度和享受救济的条件及申请截止时间。二是灾民书面申请。灾民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冬令、春荒或新灾救济款应同时填写申请表,申请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补助款,应同时分别填写申请表和审批表。三是拟定分配方案。乡镇社会事务办汇总灾民申请救济情况后,根据上级本次资金下拨总额和灾民困难的大小进行分类排队,拟定救助对象落实方案。四是村级民主评议。救助对象落实方案初步拟定后,按序号填写《春荒、冬令或新灾救灾救济款发放方案花名册》和《倒房恢复重建或危房改造花名册》,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责成社会事务办或驻村干部到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召集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一般应是村民代表大会成员)和灾民代表开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形成相应的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民主评议过程、表决情况等。五是有权机关批准。在村级民主评议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乡镇社会事务办再次对本次救助对象所享受救济款的额度和灾民需求进行认定,然后正式填写或打印出《冬令、春荒或新灾救灾救济发放方案名册》和《倒房恢复重建或危房改造花名册》,并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向县民政局写出请示报告,附上方案名册,报县民政局审批。六是凭审批件拨款。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救灾救济款方案名册进一步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符合要求的乡镇由救灾救济股在请示报告上盖上“同意按此方案填卡发放到户”字样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各乡镇凭救灾救济股加盖的“同意按此方案填卡发放到户”的印章到计财股办理正式拨款手续。七是进行张榜公布。经审批办理拨款手续后,由社会事务办将审批名册请人用红纸抄写,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或集市显眼的地方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八是发放救济凭证。乡镇人民政府张榜公布后,在规定期限内如果群众无异议,应及时向灾民发放救济凭证,其中,春荒发放《春荒灾民救助卡》,冬令发放《冬令灾民救助卡》,新灾发放《新灾灾民救助卡》,灾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发放《灾民倒房重建明白卡》,纳入危房改造对象应发《危房改造明白卡》。九是落实救济资金。灾民领取救济凭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次《灾民救助卡》或《灾民倒房重建明白卡》或《危房改造明白卡》到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领取救济资金,并在《救灾救济发放花名册》或《灾民倒房重建花名册》或《危房改造花名册》上签字或按手印确认。灾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标和危房改造补助指标一次到户,按建房进度付帐。十是跟踪救济效果。乡镇社会事务办办理正式拨款手续后,应在十日内发放到户。县局根据上报的审批名册、灾民救助卡或明白卡存根,会同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各乡镇救灾救济款的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查办,并以政府的名义进行通报,奖先惩后,规范操作。

 

 

 

 

 

 

 

 


送:省、市相关部门,县“四大家”领导

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共印100

 
栏目导航  
政务信息
政务要闻 | 部门工作 | 乡镇动态
民生新闻 | 学习园地
在线视频
项目建设
扶贫开发
文明创建
作风建设
十佳勤政廉政典型推荐候选人 | 作风建设文件简报
特别关注
新农村建设
融入武汉城市圈
救灾工作
创建四好班子活动
领导讲话 | 活动快讯 | 工作简报
活动方案
大悟信息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专栏
整村推进,连片开发
医疗保险
全县三级干部会专栏
专题工作简报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  
关于本站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录

网站备案编号:鄂ICP备08000660号  
大悟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大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2-7222360
设计制作:大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712-7226762  邮箱:dawu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