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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工作简报第六期
         
作者:县救灾办    新闻来源:县救灾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

第六期
  大悟县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31日


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全省各地抓紧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近日,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抓紧时间认真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所有倒房受灾群众在年底以前都搬入新居。通知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恢复重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
    恢复重建工作是当前和下一阶段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恢复重建工作,按照“部署早、行动快、抓得实”的要求,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提出建议,把恢复重建工作摆上当前政府工作主要位置,抓紧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的地区,要专门成立由民政部门综合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政府领导作为恢复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二是要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和《民政部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的要求,受灾地区要抓紧时间组织力量,逐村逐户核实灾情,核准今年以来各种灾害造成的倒塌民房数量和需要恢复重建的数量,并进行分类排队,建立因灾倒房和恢复重建台帐,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恢复重建方案。恢复重建方案的制定以县级为主,其主要内容包括:倒房的户数和间数,各县拟分散、集中建房的户数和间数;拟投入的恢复重建资金,包括恢复重建地方配套资金(列入2081503科目)、社会捐助以及省级补助资金等;地方政府采取的帮扶措施和制定的优惠政策等内容;恢复重建资金安排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恢复重建项目的时间进度和验收安排;县级恢复重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县级的恢复重建规划情况表等,于9月15日前上报省民政厅。
    三是要严格确定重建补助对象,及时上报恢复重建花名册
凡倒塌正在居住使用住房的受灾群众,均应列为恢复重建对象。当地政府应根据重建对象自救能力情况的差异,给予相同的优惠政策和程度不同的帮扶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可分类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需政府帮助开展恢复重建的重点对象应为因灾造成的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尤其是全倒的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各地基层民政部门要根据工作规程的要求,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严格审批的原则,采取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方法确定恢复重建补助对象,逐级填写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审批表,审批表必须附上倒塌房屋的照片,并建立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花名册,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民政厅。
    四是要科学制定补助标准,千方百计筹措重建资金
抓好恢复重建工作,资金是关键。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受灾情况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县级恢复重建领导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分类到户的补助标准,原则上全倒户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部分倒房户每间补助不低于1500元,补助间数不超过2间,对特殊困难的倒房户给予重点补助。要突出重点,不得平均分配。建房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向确认的建房对象发放统一格式的恢复重建救助卡,将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指标总额一次落实到户。要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按施工进度分期拨付,及时将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要积极引导采取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政策减免一点、个人自筹一点、义务互助一点等“几个一点”的方法筹措和解决重建资金,确保恢复重建资金落实到位。
    五是要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一是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各重灾地区要将恢复重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乡村对每一户建房对象都落实一名党员或干部负责帮建,建房户与乡镇签订协议,明确建房面积、补助金额、完工时间等,确保建房进度。二是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按照户户申请、村村上墙、乡镇公开、县级上报的要求,通过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自下而上层层公示;切实做到“三清楚”,即补助对象清楚,补助数额清楚,补助资金到乡、到村、到户情况清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是明确落实政策减免制。各地要尽最大可能,明确出台恢复重建的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尽量实现少收费和零收费,最大限度地减轻建房户的经济负担。四是认真落实挂钩帮扶制。重灾地区要积极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受灾贫困村挂钩帮扶,机关干部与受灾贫困户结对帮扶,指导帮助灾民建房,竭尽所能解决建房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四是及时上报恢复重建进度。各地在制定恢复重建方案的同时,应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从9月28日起每15天上报一次县级恢复重建进度统计表,全省恢复重建工作12月20日前要全部结束。
    六是要狠抓恢复重建规划和建房质量,努力使恢复重建成为“安居工程”
恢复重建要充分尊重受灾群众的意愿,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灾民自建住房。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两种方式来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凡能纳入当地统一建房规划的必须全部进入规划;对连片倒房的村庄,必须以集中规划建房为主;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把因灾造成严重危房的困难户一并纳入重建规划。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做好恢复重建的规划、选址和房屋设计工作,将恢复重建与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避开灾害隐患点,严禁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带和风口等易灾地带建房。要确保建房质量,恢复重建住房必须是砖木结构,建房标准参照“福彩安居工程”标准执行,确保达到设防标准,努力使恢复重建成为“安居工程”、“放心工程”。
    七是要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恢复重建任务,省厅将向重灾区派出督察组,督促指导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了全面掌握恢复重建进度、建房质量、政策落实和建房资金兑付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监察,确保专款专用。恢复重建竣工后,要逐户拍摄新居照片,设置“爱民新居”统一标志。各县(市、区)要进行拉网式检查验收,并做好相关文档的整理工作。12月30日前,各县向市、各市向省厅专题写出恢复重建项目管理的经验总结。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对重灾县恢复重建实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我县新城镇局部遭受龙卷风袭击

    8月24日夜10时至11时,我县新城镇新城村、民主村、毛集村、杨龙村遭受龙卷风袭击。在短短半小时内,电闪雷鸣,狂风大作,暴雨倾盆,许多大树被连根拨起,民房楼顶被掀翻,数百亩中稻被倒伏。据统计:此次灾害过程,共造成4560人受灾,致使民房倒塌23间,民房损坏131间,折断大树1635棵,镇小学围墙被大风刮倒122米,中稻受损31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1万元。
灾情发生后,县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25日清晨,及时组成专班到第一受灾现场核查灾情,同时与该镇主要领导协商,就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等工作交换了意见。目前,灾民情绪稳定,社会秩序良好。

 

 

送:省、市相关部门,县“四大家”领导
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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