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拱卫一片晴空
——记“全市十佳公安基层民警”陈先江
陈先江,1977年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调入大悟县第一看守所。22年来,他在看守所岗位上兢兢业业。年年被大悟县公安局评为模范公安干警及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被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一次,今年3月又出席了全市公安系统民警表彰大会,被授予“全市十佳公安基层民警”光荣称号。 “监管工作无小事,事事系安全”。工作中,陈先江总是以百倍的警惕,以强烈的责任心对待每一项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
2005年3月,大悟县故意杀人犯周由荣一审被判处死刑,在他上诉长达3个月的时间中,常在看守所内无理取闹,不服从管教,经常闹监,严重影响监所秩序。他闹监不成,几次欲自杀,均被陈先江同志发现并制止。去年6月份,重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陈云超,提审回所后,陈先江凭着高度警惕和熟练的业务,对他进行细致的检查,从其身上查出一把手铐钥匙,经他供认,如这次不被发现,下次准备装病在去医院途中寻机逃脱。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除了依靠法律政策严格管理外,陈先江还采用人格感染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教育方法。2006年11月1日,黄麦岭磷化公司的化肥厂突发氨气泄漏事件,因该看守所离化肥厂较近,中间又没有山包、楼房、大树的遮挡,氨气迅速涌入监区,直接威胁着监所民警及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在这紧要关头,陈先江无暇顾及家人的安全(他家在所内家属楼),一边积极向领导汇报,一边稳定在押人员的情绪,并让在押人员把毛巾打湿,捂着口、鼻、眼等处来自救。在该县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将在押的80余人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
多年来,在陈先江和其他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监所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被市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 2007年11月29日,省公安厅副厅长黄洪率领全省各地市县有关领导来该所检查考核工作时,对陈先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libing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