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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一男子缓刑期间伤人 不思悔改报复他人被抓获
作者:
李新 彭建国…
新闻来源:
孝感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5
在缓刑期间不积极反思改造,反持刀对证人行凶报复致人伤害。3日,记者获悉,报复伤人后潜逃2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大悟县新城镇派出所干警从江苏省扬州市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3岁,大悟县新城镇金岭村人)2006年被大悟县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监外执行)。2008年2月4日晚,犯罪嫌疑人张某窜至同村张某某家中,以张某某曾对其盗伐林木行为作过证为由,威胁张某某为其出具一份无罪证明,张某某当即拒绝。张某恼羞成怒,掏出藏在身上的钢锯刀,朝张某某及其儿子头上连砍几刀,致父子俩受伤后潜逃在外。
4月28日,新城镇派出所干警通过特情获得线索,赶赴江苏省扬州市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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