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号至2号的强降雨致使大悟县部分乡镇的水稻出现水浸、倒伏、沙埋等现象,灾害发生后,大悟县迅速启动受灾水稻保险理赔工作,努力帮助受灾农户挽回部分损失。
7月2日,大悟县农业局、财保大悟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先后来到降雨量较多的芳畈、刘集、河口等乡镇,实地察看这些乡镇的水稻受损情况,积极开展受灾水稻核灾工作。财保大悟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投保水稻种植保险的农户,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水稻由于保险合同内约定的自然灾害和病虫害造成直接损失的,将获得赔偿。公司将在核清受灾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迅速展开理赔工作,努力帮助受灾农户挽回部分损失。
大悟县今年被列为水稻种植保险试点县,全县范围内种植的水稻均可参加保险。保险时间自水稻、秧苗移栽大田之日起到成熟收割之日止,在保险期内,一旦水稻遇到洪水、冰雹、干旱等自然灾害或百叶枯、稻飞虱等病虫害而造成直接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农户支付赔款。这也是继能繁母猪保险后,又一规避农业生产风险的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