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金火带领的检查组到大悟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号正式实施,大悟县把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法》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广泛宣传,加大农产品检测和监管力度,保证了全县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胡金火对大悟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和监测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检测网络,不断加大检测频率和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