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建设“两型社会”,大悟县日前责令环保、安监、电力、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联手关闭该县境内的钒厂。
据了解,目前大悟县境内非法生产钒产品的共有4家企业,分布在4个乡镇内,生产规模总计为134门,月加工矿石3000吨,排放工业废水1.23万吨,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这些小钒厂属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不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据悉,该大悟县已责令各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公安局以非法生产对4家钒厂进行查处;国土资源局收回已发放的土地证,对未发放土地证的,依法查处;环保局依法按最高限额从重处罚;工商局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进行查处;电力公司依法停止供电。钒厂所在乡镇是实施关闭的责任主体,该县政府要求各乡镇组织专班,对本乡镇钒厂实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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