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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再次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办会
         
作者:大悟县林业局    新闻来源:大悟县林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8

731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在林业局再次召开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办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副县长、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沈得恩,县政办副主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殷自力,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局长廖和发,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和录入人员。殷自力主持会议。

首先,廖和发同志通报了前期林改工作进展情况。到725止,全县已完成林地勘测约115万亩,已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确地基表》填写约100万亩,已完成《非国有林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填写约25万亩,已完成发证约5万亩,部分乡镇《非国有林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的填写已基本完成,正开始进入录入准备阶段。

就林改的有关业务问题,廖和发强调:

一、查缺补漏,抓紧完成林地的确权勘界、勾图任务。

二、认真审查《非国有林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要审查表格填写是否规范、正确,审查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审查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确。

三、严禁重复发证。对2003-2004年已向村组集体发证而在这次林改时又确权到户的林地,原林权证必须收回,否则不得发放新的林权证。原林权证已作抵押他用的,不得为其发放林权证。

四、严禁以流转代替确权。对没有在县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内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公开招标、拍卖而发生的林地、林木流转行为,受让方直接申请登记的,不得为其发放林权证。

五、坚持县林改办审核制度。各乡镇林改办对《非国有林林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审查后,在录入前必须报请县林改办审核同意。

六、做好办理林权证的准备工作。为了尽快完成林权证的发放任务,县政府给每个乡镇统一配备了扫描仪和票证打印机,各乡镇林改办领取设备后要妥善保管。市林业局已给每个林业站授权2名人员办理林权证。林权证电脑录入人员要迅速上机操作,尽快熟悉林权证的办理业务。县林改办将派专人到各乡镇巡回指导。

七、搞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县、乡、村都要对林改的成果资料加以收集、整理、归档。

八、搞好林改检查验收工作。县林改领导小组已出台了林改检查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要求对完成林改任务的乡镇和村进行检查验收。乡镇对各村自查自纠,覆盖面达100%,县对乡镇各村抽查验收,覆盖面达30%。各乡镇要对照检查验收标准搞好自查自纠,并作好迎接各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沈县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当前全县林改工作在平稳、有序、快速推进,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二是个别地方操作程序不到位,公示没有认真履行;三是群众参与不够,相关手续不完善。

针对薄弱环节,沈县长强调: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力量,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目标任务;二是要进一步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操作程序,严格防止出现后遗症,要确保林改工作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组织纪律。乡镇人民政府的督办工作要到位,村支部村委会的组织工作要到位,林改理事会的参与工作要到位。对在林改过程中,违背政策,违规操作,违背群众意愿的要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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