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净化城区环境,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特制定城区“牛皮癣”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落实《大悟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07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清除“牛皮癣”责任主体,动员全民参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消除城市“顽疾”。 二、责任范围划分 按照“门前四包”及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清除“牛皮癣”责任范围。 1、城区街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上的“牛皮癣”由“门前四包”各责任主体负责清除。 2、社区辖区范围内的“牛皮癣”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小区、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清除。 3、公共场所的“牛皮癣”由市容局负责清除。 三、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0至15日) 1、召开城区“牛皮癣”整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发布《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治理城区“牛皮癣”的通告》,送发《致临街单位、门店的公开信》,做好经营业主工作,争取积极支持配合。 3、县市容局出动宣传车1台,在城区巡回宣传整治工作,营造整治氛围。 4、大悟电视台对“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二)清理整治阶段(8月16日至31日) 1、各战线和城关镇负责对包保路段范围内的办证号码进行登记汇总,于7月15日前报县创建办,由县创建办统一汇总后送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通讯部门停止使用,电信部门要启动“呼死你”设备,配合整治工作。 2、临街单位、个体工商户、社区、小区和居户要按照上述清除“牛皮癣”责任范围划分,必须于8月31日前清除彻底。市容局要充分借鉴其它县市清除“牛皮癣”的有效方法,在清除期间,负责给予指导。 3、在城区范围内涂写频率较高的本地办证号码,县公安局、工商局、市容局要联合起来,加大打击力度,力争端掉办证窝点。 4、县创建办、市容局负责人组成督办组,对“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三)巩固治理阶段(9月1日以后) 1、城区单位、个体工商户、小区和居住户按照“门前四包”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牛皮癣”实行清除包保责任制,即保24小时内清除,包监督制止“牛皮癣”制造行为。 2、各系统要对责任路段出现的“牛皮癣”责令责任方限时进行清除,逾期不予清除或清除不彻底的,电视台进行“曝光”,并按照《城区“门前四包”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3、县市容局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牛皮癣”,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清除。要摸清“牛皮癣”制造规律,联合县公安局、工商局加大查处力度,实行露头就打的严管措施,对“牛皮癣”制造者,除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并责令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县市容局除进一步完善府前街上海花园对面和金三角两处广告张贴栏外,另在大悟商场广场、新汽车站、滨河广场等处增设广告张贴栏,并负责定时清除。 5、市容局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对查实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四、组织领导 整治城区“牛皮癣”工作在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创建办负责检查督办。城区各单位、社区、小区要抓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责任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切实完成好整治任务,努力推动城区文明创建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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