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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区及环河城区段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作者:县创建办    新闻来源:县创建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2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状况,建立健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进城区文明创建工作,经县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社区及环河城区段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期间

427上午830,各单位统一开展活动,确保在430前完成任务。

二、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要求

(一)集中清除社区陈年垃圾。在对城区各社区、村内的陈年垃圾堆进行清查的基础上,县创建办将任务分配给各路段(任务见附1),由各路段分配到部门清运。

(二)集中配建社区垃圾池、垃圾箱。在组织县建设局和城关镇现场查勘的基础上,确定在各片区垃圾倾倒比较集中的地点配建一批垃圾储放设施。县创建办将配建任务分配给各路段(任务见附2),由各路段分配到部门完成。

(三)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所分配的陈年垃圾堆和垃圾池、垃圾箱任务实行包运包建。一是陈年垃圾,包运单位必须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定点倾倒,包运单位没有垃圾清运车辆的,不得乱租车辆和乱倒垃圾,统一由县环卫所组织若干垃圾清运车供各单位出资选用,以确保垃圾不乱运乱倒,避免造成新的污染。二是垃圾池、垃圾箱,由所在社区解决用地和施工协调工作,包建单位负责出资建设,县市容局负责技术指导。对这次任务完成情况,县创建办组织各路段、建设局和城关镇检查验收,任务完成不彻底的责成返工,并将检查情况在电视台通报。

三、环河环境卫生整治任务要求

(一)整治范围

环河城区段河道、堤防管理范围,河东新一中至大理石厂,河西三桥至化肥厂。

(二)整治要求

1、水利局负责用机械清除河道中所有菜园、垃圾、篱笆等行洪障碍。

2、城区各单位负责清除平台上的渣土、菜园、垃圾,护坡上的杂草、垃圾以及堤上绿化带中的杂物。

3、任务分段情况:

河东:二桥至新一中住宿区围墙段由党群系统负责;二桥至一桥段由城关镇负责;一桥至漫水桥段由农办系统负责;漫水桥以下至大理石厂由政法系统负责。

河西:二桥以北由教育局、计划系统、建设局负责;二桥至一桥段由综合系统负责;一桥至漫水桥由经贸系统负责;漫水桥以南由宣传系统负责。

四、建立健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要建立城区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县建设局要将社区小街小巷纳入环卫清扫范围,将社区垃圾纳入清运范围;对于“城中村”和零散居户垃圾由社区与环卫所签订清运协议。城关镇要组织城区各社区、村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将“城中村”和零散居户公共卫生清扫、垃圾池箱建设、垃圾储放清运、排水沟清疏等环境卫生管理列为社区重要职责,对社区卫生开展经常化管理,做到环卫制度健全、管理责任明确、人员经费落实、垃圾池箱够用、清运管理到位,确保城区环境卫生状况有较大改观。环河城区段清理整治结束后,由水利局依照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环河进行日常管理,要经常上河巡查督办,确保环河城区段的环境卫生和行洪能力。

五、组织领导

社区环境和城区环河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在县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创建办组织实施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通报,包保单位负责落实。各路段、各部门、单位和城关镇要认真筹备,积极参与,大力支持,通过这次社区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社区陈年垃圾进行一次“搬家式”清除,配建一批社区垃圾储放设施,推动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促进城区卫生环境上台阶。

 

 

 

 

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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