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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意见
         
作者:县政办调研科    新闻来源:县政办调研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6



悟发(2007)11号


中共大悟县委  大悟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强化措施,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努力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富民强县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项目是资本、技术、劳力、土地等一系列生产要素的组合和载体,是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的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的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实现富民强县目标的关键举措;是扩大投资,培植经济发展后劲,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途径。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项目兴县”的观念,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和第一抓手,切实增强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强化措施,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明确总体要求。按照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富民强县为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按照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向上争资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壮大产业与改善基础设施相结合,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相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大力加强项目建设,努力形成项目信息收集、项目策划设计、项目争取立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投产的良性循环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不断档,资金投入不滑坡,努力实现项目建设新突破。
  (三)明确目标任务。全县每年确保争取各类政策性项目资金1.3亿元,力争超过1.5亿元,其中争取国家和省计划项目资金6000万元以上,投资过千万元的重大计划项目2个以上。每年招商引资5亿元以上,其中开发区完成招商引资3亿元以上;开发区每年引进投资过3000万元的项目5个以上,每个乡镇每年至少新上1个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发展项目,城关、宣化、河口、新城、大新、芳畈等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每年发展2个以上。通过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确保全县每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到2011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五年总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县经济开发区引进入驻企业50家以上,年产值达到40亿元,税收达到2亿元。

  二、把握关键环节,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四)加强项目信息收集。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省投资取向和市场资本流动变化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筛选和收集上级投资政策和市场招商信息。要建立项目信息联络员制度和项目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各级各部门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地本部门项目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项目主管部门每月发布一次项目信息。
  (五)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国家宏观产业政策为导向,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策划、筛选一批事关全局、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骨干项目。要将资金和人员重点向项目前期工作倾斜,网络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或依靠专业公司,加强项目策划、筛选、可研、设计和储备工作,建立规模超过100亿元、数量不低于200个的全县项目储备库。不定期地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对项目库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确保每年新入库固定资产投资过千万元的项目不少于10个,做到随时可拿出一批项目对外招商,随时可拿出一批项目向上申报。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用于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各部门、各乡镇也要拿出一定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
  (六)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强项目建设,融资是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千方百计加大融资力度,吸引各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坚持每年根据国家、省投资政策和专项资金投向,有针对性地从项目储备库中筛选、确定一批项目向上申报,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目标。各有关单位要抢抓国家和省建设资金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大悟享受西部地区政策和建设武汉城市圈等政策机遇,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跑省进京,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努力使项目挤进国家和省投资计划“笼子”。
  二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紧依托我县的资源优势,认真研究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特点和趋势,把握客商的关注点,更新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机制,改进招商方式,提高招商水平,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大企业、大品牌。具体支持政策按《大悟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悟政发[2007]18号)执行。
  三是大力鼓励民间投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倡导“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敢为人先、永不满足、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大力培育和树立创业典型,带动全民参入创业、投资创业,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各尽所能,干事创业,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全县公民以自然人或合伙人身份投资创业,不拘形式、不拘规模、不拘类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自主投资上项目。具体支持政策按《中共大悟县委、大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的意见》(悟发[2006]11号)执行。
  四是加大信贷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努力在做好贷款项目计划、改善信贷环境、完善信贷机制上实现突破。深入开展金融信用环境综合治理,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灵活研究金融运行机制,大力开展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结对帮扶活动,不断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力争每年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比例,商业银行达到60%以上、农村信用社达到75%以上。对达到贷款比例的金融机构,县政府给予2万元奖励;对超过贷款比例的金融机构,县政府再按超过比例部分的贷款额的2‰给予奖励。对长期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县政府将组织专班分析原因,实行问责。
  (七)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实行审批、核准和备案制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及国家预算内补助和贴息的经营性大中型项目,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坚持项目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业主之间协调有力、监督到位、有效制约的管理机制。县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组织对重点项目进行稽查。县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财务收支活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专款专用;对政策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度。县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政策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要实行跟踪审计监督。县监察部门负责监察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责履行情况,依法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行为,确保每一项工程成为廉洁工程、阳光工程和满意工程。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八)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县政府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局。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县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包括:收集发布国家投资政策信息;指导项目策划、筛选、可研、申报等工作,抓好项目库建设;组织与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的重大活动;协调督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全面推行重点项目县“四大家”领导挂点负责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套责任领导班子带责任单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一把手亲自抓项目、全年一半时间抓项目、一班人常年抓项目”的工作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项目工作专班,形成全县上下层层有专班抓项目建设的工作体系。
  (九)完善项目建设考核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把项目建设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和工作作风的重要依据,认真考核,严格奖惩。各乡镇、各部门每月要以报表形式向县项目办报告一次项目建设情况。县项目办每季度要对各乡镇、各部门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办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年终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进行实绩考评,排定名次,对项目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大悟县项目建设奖励办法》(悟政发[2007]14号)给予奖励。
  (十)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是国家和省里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保留的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认真落实服务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调整用地规划,优先保证工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要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和调剂功能,为项目建设储备必需的用地。要严厉打击“四霸六强”,加大“三乱”治理力度,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和树立项目建设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项目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服务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共大悟县委                    
大悟县人民政府                  
  2007年4月11日           

 

 

主题词:经济工作   项目建设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
中共大悟县委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印发
承印:县办文印室       校对:胡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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