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号
根据《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38号)规定,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尾矿库闭库工程于2020年5月动工,2020年12月15日完成施工。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组织专家组对闭库工程进行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闭库工程具备安全验收条件,评价结论为“符合”。
根据专家组评价结论,同意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尾矿库闭库,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尾矿库由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大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