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芳畈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规定,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详细目录如下:
1、本部门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情况
3、预算编报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5、“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6、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8、预算绩效项目管理情况
9、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0、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11、相关名词解释
12、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大悟县芳畈镇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是大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规定如下: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大悟县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芳畈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4家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大悟县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2、大悟县芳畈镇财政所
3、大悟县芳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大悟县芳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芳畈镇政府内设机构构成
1、大悟县芳畈镇人大办
2、大悟县芳畈镇政协办
3、大悟县芳畈镇武装、宣传部。
4、大悟县芳畈镇党政办
5、大悟县芳畈镇社会事务办
6、大悟县芳畈镇纪检监察办
4、大悟县芳畈镇乡村振兴办。
5、大悟县芳畈镇林业管理站。
6、大悟县芳畈镇学区。
7、大悟县芳畈镇四大中心。
根据大悟县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4家,具体如下:
1、大悟县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2、大悟县芳畈镇财政所
3、大悟县芳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大悟县芳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级预算单位)安排1870万元,其中:财政经费补助拨款收入安排1870万元。
2022年预算总支出安排1870万元(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安排682.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32.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0.58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187.03万元;其他支出安排 0 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用经费安排5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安排2.31万元、印刷费安排1.53万元、水电费安排3.74万元、邮电费安排3.11万元、物业管理费安排1.15万元、差旅费安排20.68万元、维修(护)费安排0.39万元、会议费安排1.92万元、培训费安排0.68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0.92万元、工会经费安排6.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0.38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5.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0 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 0 人;公务接待费安排 0.9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迎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 4.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 0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3号文件)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 1450.91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 1009.86 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7.64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 0 万元、专用设备类 0 万元、其他 423.41 万元。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根据大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编报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悟财绩发[2022]54号文件),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本单位暂无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接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预算单位信息公开套表
见附表:2023年预算单位信息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