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政办发[2008]2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县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督办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08年4月22日至24日,县政府从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三个工作专班,对前一阶段全县因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采取事前不打招呼,对照重建花名册按第一批3户、第二批2户、第三批4户共9户随机抽样的办法进行,重点检查重建工作进度、重建工程质量、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公示公开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抽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向各乡镇政府反馈了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将检查督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今年元月以来,我县普遍遭受低温,冷冻、雨雪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尤其是灾民住房倒塌严重,给灾后恢复重建带来较大困难。据调查核实,全县因灾倒塌房屋719户,1344间;损坏房屋1126户,3113间。灾害发生后,省市对灾民住房倒损恢复重建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并先后下拨重建资金用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迅速启动自然灾害救助预案,提出全县恢复重建分三批进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第一批、第二批恢复重建工作于5月1日前完成,第三批恢复重建工作于6月20日完成的工作目标。抽查发现,截至4月24日止,在被抽查的158户中,竣工83户,在建49户,未动工26户,竣工率占抽查对象总户数的53%;在建率占31%,未动工率占16%。在被抽查的对象中,应落实到户资金88.25万元,已落实到户资金32.7万元,占应落实资金总额的37%。在县级分三批下拨的391.7万元资金中,已落实到户资金120.3万元,占总资金的31%。督查发现,前一阶段,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及时转移工作重心,把灾后恢复重建当作一项顺民心、得民意、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包保,多方筹集资金,实行“销号式”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总的情况来看,是值得肯定的。东新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部门充分履行职能,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重建进度最快,重建质量最高,资金落实较好,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该乡高冲村村民高树宽在新房落成时,欣然写下了“政府关心,喜建大厦;亲友帮忙,安居新房”的对联。黄镇站、吕王镇、夏店镇、四姑镇、丰店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在对象认定、建房标准、补助金额等方面严格掌握政策,做到了进度较快,范围适宜,标准适度,补助得当,质量确保。丰店、夏店等乡镇采取购买闲置房屋的办法,既节约了重建资金,减少了资源浪费,又保证了重建质量,为下一步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前一阶段全县因雪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灾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相当差距。我们必须正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认识不高。少数地方主要领导认识不高,存在畏难情绪,反映在工作上则是政策理解不清,包保责任不明,推进力度不强,宣传氛围不浓等。同时,极少数乡镇民政部门向主要领导汇报不够,深入实际少,工作被动。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在各个乡镇抽查的9户中,工作进度较快的是东新乡、四姑镇、黄站镇,其中东新乡9户,竣工户8户,占89%,在建1户;四姑镇9户,竣工8户,占89%,未动工1户;黄站9户,竣工7户,占78%,在建2户。进度较差的宣化店镇、高店乡、河口镇、芳畈镇,未动工率分别达45%、45%、33%、33%。三是重建资金到户率低。从每个乡镇抽查9户的情况来看,资金到位率最好的是东新乡、吕王镇、夏店镇,分别达到81%、57%、53%。从全县拨付资金总量的落实情况来看,落实最好的是夏店镇、黄站镇、东新乡、新城镇,分别达到71%、71%、67%、53%。但有些乡镇滞留了重建资金,这既不合符工作规范,又影响灾民恢复重建的积极性。如三里城镇、宣化店镇、阳平镇,县级拨付总资金到户率只有6%,8%,15%。四是极少数地方对象核实不准。有的将损房对象纳入倒房重建范围,致使拨付资金与该重建户已使用资金产生结余;有的为强调进度或未经核实,将上年度建房对象纳入重建范围。五是公示公开不到位。全县大多数乡镇未对因灾倒塌房屋补助对象进行公示。救助明白卡填写不规范,发放不到位。六是第一批灾后重建对象补助标准偏低。在核定第一批灾后重建对象时,因上级补助政策尚未出台,致使补助标准过低,影响了一部分灾民恢复重建积极性,也给基层工作增加了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七是部门帮扶力度不大。在抽查的158户中,除县妇联帮扶吕王镇八一村雷红芳4000元资金用于建房外,其他单位都无具体行动。八是灾民自救能力差,重建劳力组织难。需恢复重建农户一般都非常困难,仅靠上级扶持资金无力重建住房,如高店乡抽查的11户中,有6户既缺劳力,又无外援,致使工作滞后,产生半拉子工程。在其他乡镇这一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同时,由于我县外出打工人员多,加之目前又处于农忙季节,致使组织重建劳力压力大,导致一些重灾户不敢开工,一些农户暂停施工,影响了灾后重建工作进度。
三、克服困难,振奋精神,确保我县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面临的困难多,肩负的责任重。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上下要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再接再厉,切实把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抓紧抓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督办。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认真负责地抓好恢复重建工作。要坚决落实责任包保,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动真情、办实事,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进度,为重建户排忧解难,解决具体问题。要切实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跟踪工作情况,确保措施到位,资金到人,进度到天。
2、克服畏难情绪,加快重建进度。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要研究克服和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工作中,我们要把政策宣传到位,救助资金到位,帮扶力度到位,跟踪督查到位,作为重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抓好政策宣传。要把党和政府的恢复重建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要组织县乡两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一对一”帮扶行动,对特别困难、确无能力恢复重建的对象,由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迅速写出帮扶计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执行。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要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对灾民在土地征用、林木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优惠,能减则减,能免则免,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此项规定乱收费。四是要强化检查督办。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对重建户实行销号式管理,建成一户,销号一户。要真正发挥包保人的作用,让他们切实感到肩负的担子和重量,真正把工作落实。
3、坚持公示公开,规范救助管理。各乡镇要针对前一阶段少数地方发生的对象不准、情况不明、资金发放不规范、公示公开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切实规范救助资金管理,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一是要落实公示制度。要以村为单位,有条件的地方在村务公示栏上公示,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采取手写张贴的方式公示。所有乡镇公示公开工作,必须在5月3日以前完成,并拍成照片于5月4日以前报送县民政局。对少数不明不准的对象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确定好调整对象后再予以公示。二是要落实救助卡发放制度。救助卡是发放灾后重建资金的依据,是一张明白卡。既可增加资金发放的透明度,又可增强灾民的重建信心和紧迫感,同时也是上级检查验收我县灾后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各乡镇务必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在5月1日以前将救助卡填写发放完毕。三是要落实灾后重建补助资金“一卡通”制度。灾后重建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是县政府新的工作要求,也是保证重建资金到位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要迅速对前期已发对象的资金进行清理,做到心中有数;对下一阶段的发放要全部实行“一卡通”。要按照上报县局花名册所定补助资金数量并结合前期发放情况,在所开户的金融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由乡镇民政部门根据重建进度,分期将补助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监督资金使用,确保用于倒房恢复重建。此项工作务必于5月5日以前完成。四是要认真完善倒房恢复重建基础台帐。要切实做好倒房户恢复重建照片归档工作,对每个重建户的审批表要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建房前和建房后照片统一规范。同时,要对每户救助对象要做到有花名册、有公示、有救助卡、有帐户。
各乡镇要按照通报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号入座,抓好整改。要用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全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确保6月20日以前全面完成我县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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