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走进大悟 | 政务公开 | 聚焦大悟 | 开放兴县 | 为民办事 | 互动平台 | 网站导航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大悟网 >> 政务公开 >> 公文公告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大悟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县政办机要科    文章来源:县政办机要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悟政办发[2008]29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悟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协调[2008]94号)和鄂政办电[2008]81号精神,县政府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共安全和商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指导思想。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站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部署和安排,认真总结2007年开展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收到实效,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确保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县政府成立大悟县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卢美胜任组长,县政办副主任付德胜、县安监局局长刘必华任副组长,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在4月底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县百日督查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应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工作特点,明确具体督查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好专项督查行动。其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尾矿库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民用爆破、消防安全由县公安局负责;水上交通、道路建设、桥梁建设及检验由交通局负责;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负责;水库除险、排险由县水利局负责;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厂(场)内机动车辆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电力安全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农业机械由县农机局负责;环保、农业、林业、气象、卫生、教育、文化、商业、供销、工业、建材等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根据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从5月份开始,县政府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监察、总工会、经济商务、国土等部门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工作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督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悟政办发[2008]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组织专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共同配合,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行政执法问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四、明确任务、突出重点。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百日督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辩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3、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悟政办发[2008]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的情况。

14、各乡镇、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五、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中,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安监局要运用简讯简报等形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新闻媒体等单位要配合百日督查行动及时报道正反两面的典型,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国务办公厅、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信息有关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大悟城关泉水路92号,原国税大楼三楼,电话:72113457211302,并于8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文字总结材料。

 

 

 

 

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栏目导航  
领导之窗
县委领导 | 县人大领导 | 县政府领导
县政协领导
政府机构
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 | 本省法规 | 地方法规
公文公告
县委文件 | 县委办公室文件 | 县政府文件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部门公文公告
人事编制
干部任免
招标采购
政府财政
工作报告
统计数据
实事工程
行政事业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专项基金收费 | 服务性收费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关于本站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录

网站备案编号:鄂ICP备08000660号  
大悟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大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2-7222360
设计制作:大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712-7226762  邮箱:dawu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