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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
         
作者:县政办机要科    文章来源:县政办机要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6


悟政发[2007]22号


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富民强县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发展劳务经济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充分认识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对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上下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增强责任意识,把劳务经济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认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去谋划,作为富民强县的战略任务去实现,努力把发展劳务经济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明确总体要求。以富民强县为目标,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主线,以内转、外输为基本途径,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保障,以打造地方劳务品牌和提高转移就业率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各种激励手段,牢牢把握技能培训、有序输出、维权服务等关键环节,逐步形成“政府积极引导、农民主动参加、部门通力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培训机制健全、就业组织有序、维权保障有力”的劳务经济发展格局。

  3、明确目标任务。五年内,年均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次,转移就业1万人,其中异地就业0.7万人,就地消化0.3万人,消除全县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劳动力零转移农户”,全县劳务收入年均递增10%。力争到2012年,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工资性的收入占75%以上。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4、落实年度培训任务。按照劳务经济年度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阳光工程”、“职业教育贫困生补助”、“雨露计划”、“星火科技富民工程”、“青春富康行动”、“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温暖工程”等,充分发挥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努力扩大培训覆盖面。其中劳动部门组织培训8000人、农业部门组织培训4500人,扶贫开发办组织培训500人,县妇联组织培训500人,教育部门组织培训1000人,共青团组织培训500人。

  5、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把培训质量放在首位,面向市场,着眼就业,提升档次,打造品牌,逐步实现培训转移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迈进,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拓展。重点开展好数控车工、模具钳工、高档车修理、工艺编织、电动缝纫、机械加工制作等具有较强竞争力项目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与学历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力争用3—5年的时间为我县培养2万名有文化、有技术、懂管理的新型农民工队伍,为我县的劳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到2012年,力争全县农民工队伍中高级工职称以上的比例达到30%、初级工职称以上的比例达到80%。

  6、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按照“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多元培训格局和运转灵活的培训体系。职业技术学校、农广校、农村成人学校、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要成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阵地。农村普通中学要积极开设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课程。要统筹规划,协调各方投入,积极争取、引进资金,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同时要推进培训资源联合重组,探索建立培训集团,走规模化、专业化的转移培训路子,努力打造培训品牌,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整合现有培训资源,争取上级进一步扶持,集中力量建设1个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培训中心。

  7、完善政策支持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采取相关配套措施,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逐步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制。县政府每年按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就业再就业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各乡(镇)政府也要列入部分预算资金。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要健全完善面向市场的运行机制,确保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自主参加培训、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8、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进入专户的培训资金由县新成立的工作机构统筹安排,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实行分类补助。培训资金按培训计划和培训进度,由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力转移培训台账》(包括培训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结业证复印件、技能等级证复印件)并递交资金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验证拨付补助资金。

  9、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一是大力争取培训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资金的支持和帮助,力争每年争取2—3个培训项目。二是创新管理方式。转移培训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培训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培训就业双台账制度、协议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对培训、就业、跟踪服务和资金使用等真实性负责。要建立健全台帐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对完成年度任务排名靠后、项目实施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企业和农民不满意的培训机构,取消下年度培训资格。三是加强政府培训机构、民间培训机构和外出相关培训转移机构的管理,不断提高培训管理水平。

  三、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劳动力就业水平

  10、加强培训转移对接。从当前市场需求的实际出发,加大对没有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加强培训,对用工需求量较大的职业和岗位加强培训。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协作力度,逐步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沟通合作机制。要推动各类培训机构走出去,与经济发达地区用工企业开展劳务合作,提高我县劳务经济的市场份额。结合我县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批适应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引导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实行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的劳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举行多种形式的劳务招聘会、洽谈会,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对接打造平台。

  11、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对全县城乡富余劳动力按文化层次、技术特长、求职意向等分门别类,逐人登记建卡,建立个人档案,实行微机管理,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对象信息库,形成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供求信息传递网络。劳动就业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劳动力资源调查,各乡镇要通力配合,及时了解掌握城乡劳动力的增减变化情况。

  12、建立劳务输出基地。要在北京、天津、沈阳、上海、广东、武汉等地设立劳务窗口,建立劳务基地,利用各种渠道广收用工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和分类,然后统一发布。加快改进信息的宣传发布形式,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电子化和现代化,加强劳务输出网络建设,探索建设县级劳务信息发布中心。

  13、培育劳务品牌。当前,劳务市场的竞争,实质上是劳务品牌的竞争。要根据我县人力资源和培训就业特点,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劳务品牌,抢占劳务市场份额,努力形成比质量、创品牌的良好氛围,力争在三至五年内打造一至两个经得起市场检验、能够在区域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劳务品牌。如大悟建工、大悟缝纫工、大悟编制工等,鼓励部门、单位和社会组建专业劳务输出机构和劳务开发公司。

  14、完善就业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简从快组织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减免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能够持证就业。认真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和接续工作,关爱外出务工人员;建立务工人员家庭帮扶制度,解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的意见》执行。

  15、切实维护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和完善用人录用备案制度,做好求职接待登记、专人护送交接和定期回访等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职业中介机构。探索成立“外出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设立维权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领导,为劳务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6、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办、劳动保障、农业、扶贫开发、教育、财政、科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悟县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制定全县劳动力转移培训总体规划并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全面掌握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情况,协调处理培训中的有关问题;结合大悟实际及时拿出整合培训资源的意见,各乡镇要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劳务经济工作办公室牌子,明确一名乡镇长专抓此项工作。

  17、加强协调配合。劳务经济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强、关联度高的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好信息搜集、数据统计、宣传发动以及相关的培训转移服务工作。农业部门要会同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情况和未能继续升学的中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数据库,为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招生和就业等工作搞好服务。教育部门要科学调剂培训师资力量,鼓励优秀教师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第一线。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和职业资格的鉴定工作,搞好就业的跟踪服务。共青团组织要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参训人员,培养青年农民典型。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要结合各自特点,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参与服务好培训转移工作。驻外机构要积极促进劳务输出,及时提供信息,为外出务工人员排忧解难,推动劳务交流与协作。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取得的经验及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18、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将劳务经济发展作为对乡镇和有关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管理,与评先评优挂钩,定期督查通报,年底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表现突出的个人表彰为“劳务经济工作先进单位”或“劳务经济工作先进个人”,对外出务工人员收入高、影响好的评为全县“十佳外出务工人员”或“劳动之星”。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劳动    劳务经济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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