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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县政办机要科    文章来源:县政办机要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3

 

悟政发[2007]31

 

 

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行政审批及许可事项电子流程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县物价局、财政局组织专班对全县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公安等9个部门自立的42项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县国土等4个部门擅自提高的6个收费标准予以降低,现公布执行。

一、取消收费项目(42项)

(一)公安部门(22项)

1、机动车转移登记费

2、机动车变更登记费

3、出生婴儿入户手续费

4、收养未成年人入户手续费

5、复员、转业军人入户手续费

6、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入户手续费

7、刑释、解教人员落户手续费

8、遗漏户口补登入户手续费

9、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手续费

10、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迁移手续费

11、外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手续费

12、父妻投靠入户手续费

13、大、中专新生入学户口迁出手续费

14、立户、分户、并户登记手续费

15、农转非入户手续费

16、户口迁移手续费

17、姓名变更、更正手续费

18、民族变更手续费

19、年龄变更手续费

20、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证工本费

21、增驾准驾车型收费

22、机动车注册登记费

(二)建设部门(6项)

2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费

24、有毒害物质废弃物处理费

25、街道两侧装卸散体、流体物品审批费

26、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审批费

27、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审批费

28、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费

(三)工商部门(2项)

2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本费

30、冠用省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登记费

(四)农机部门(2项)

31、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工本费

32、农机注销登记费

(五)科技局(1项)

3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费

(六)林业部门(4项)

34、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证明书工本费

35、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工本费

36、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证工本费

37、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工本费

(七)质量技术监督局(2项)

38、特种设备检验注册登记证工本费

39、企业产品标准标准化登记费

(八)国土资源部门(2项)

40、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登记证工本费

41、采矿权使用费

(九)文体部门(1项)

42、内部资料准印证工本费

二、降低收费标准(6个)

(一)国土资源部门(3个)

1、土地证工本费由20/证降为10/

2、评估费用6‰降为4

3、征地管理费由3.6%降为1.8%

(二)林业部门(1个)

4、国家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由8%降为6%

(三)农机部门(1个)

5、驾驶证工本费由20/证降为10/

(四)交通部门(1个)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30/证降为20/

 

 

 

 

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收费   价格   项目   取消△   标准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

察院。

大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9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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