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商标培育、利用和保护力度,形成一大批具有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商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商标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企业占领市场的立足之本。商标权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商标工作,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知名度商标的优势企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把我县建成山区经济强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商标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县商标发展水平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企业培育商标和利用商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高;高附加值和高知名度的商标还很少,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还不强;打击商标侵权、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商标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商标培育、发展和利用,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实现我县商标工作的突破性发展。
二、明确加强商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全县加强商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品牌战略的要求,以重点产业和优势产品(服务)为重点,坚持企业自主发展和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指导,落实扶持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商标,积极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全县商标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企业运用商标的水平明显提高,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健全,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商标培育、保护和政策保障体系。全县商标年申请量突破5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300件,比“十五”期末增长50%;拥有省著名商标10件以上,市知名商标20件以上;力争在2015年以前实现驰名商标零的突破;一批国内外知名商标企业在我县新设立生产企业(基地);商标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三、强化措施,加大商标发展培育力度
(一)突出重点产业和优势产品(服务),大力推进注册商标发展
按照做大做强化工、纺织产业,改造提升传统食品、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要求,加强相应商标的研发,提升商标价值。以开发区为重点区域,以生物技术、新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单位,使我县潜在的原材料及能源优势尽快变为现实的产业优势,最终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积极引导各类涉农企业,特别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等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大力推广运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商标+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农副土特产品申请商标注册。
重点围绕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及法律、管理、市场销售、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宾馆餐饮、农庄、工程设计等行业,大力培育一批服务商标。通过帮助企业引进和创新先进的管理理念、规范运作方式,运用先进服务技术和标准,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影响,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二)加大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创建力度,构建优势品牌群体
按照“全市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梯次发展思路,要进一步规范已获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认定的使用、宣传,不断扩大其影响力。进一步加大培育、推荐、申报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工作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已获省著名商标企业的跟踪指导和帮扶工作,力争早日实现我县驰名商标零的突破。要引导各类拥有商标的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知名度商标的企业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努力构建一个多层次、高水平的优势品牌群体。
(三)充分挖掘商标潜质,有效利用商标价值
围绕特色产业、优势资源,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同类产品分散经营的商标进行整合,以商标为纽带,促进优势产业资源和无形资产重组,打造县域核心商标,形成县域商标整体竞争力。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商标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商标信息服务,努力盘活闲置商标,开发利用存量商标资源。
引导企业增强商标经营意识,加强商标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掘商标的潜在价值,发挥商标吸纳、聚集、组合社会资源的作用,提升商标信誉和价值。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商标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将其纳入企业产权管理的范畴,对商标的设计、申请、注册、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变更、转让、许可等工作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明确责任。在企业改制、转产、破产、合资和质押等经营活动中,要将商标列为重要资产进行评估,依法办理变更和转让手续,防止因企业商标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流失。
四、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商标发展扶持力度
(一)设立商标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县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和发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10 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知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农村种养殖户、农村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专业协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予以适当补助;对各行业组织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并获准的,给予适当奖励。
(二)支持壮大市场主体。工商部门要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开辟企业登记、年检绿色通道,优先为其办理登记、年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在信用分类认定时增加信誉分值。企业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作为非货币出资对公司出资的,在保留货币出资不少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前提下,非货币出资可以按不超过注册资本7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其他企业将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作为字号使用易引起误认的,工商部门不予获准。
(三)提供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和支持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对拥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企业,科技部门要在科研项目上优先安排;对其建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发展改革、科技部门要给予重点支持,经济管理部门要给予重点倾斜。
(四)完善扶持优惠政策。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按照同等优先原则,政府采购部门优先采购其商品、服务和劳动;贷款担保部门优先提供贷款担保,在符合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金融部门可以优先提供贷款支援;县发改局在有关项目的立项申报方面,县农业局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方面,县商务局在中小企业市场拓展基金安排方面,县质监局在免检产品申报、产品监督抽检方面,县旅游局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等级评定申报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
五、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依法保护商标权人利益
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加强与公安、商务、质监、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以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积极开展部门联手打假行动,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和商标、商品包装装潢印制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商标使用、印制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六、加强领导,为促进商标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加强对全县商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工商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文体局、县新闻出版局、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大悟县商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研究、制订全县商标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规划,解决商标工作中的问题,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知识,总结推广我县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的发展和保护经验。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为政府当好参谋。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立足本部门政策和资源优势,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商标工作。各企业要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大商标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制订相应工作计划和措施,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商标专业人才队伍。
二OO八年六月四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
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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