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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部门收费项目及标准
         
作者:县物价局    文章来源:县物价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4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收费的文号  
动物防疫费       每增加一种疫苗加收5%,含“动物免疫标识”费用
1 大家畜(预防注射) 头、匹·次 3 鄂价费(2003)34号 指牛、马、驴
2 中家畜(预防注射) 头、只·次 1.8 鄂价费(2003)34号 指猪、羊
3 犬(预防注射) 只·次 10 鄂价费(2003)34号  
4 兔(预防注射) 只·次 0.2 鄂价费(2003)34号  
5 禽(预防注射) 羽·次 0.2 鄂价费(2003)34号  
6 雏鸡免疫(预防注射) 羽·次 0.1 鄂价费(2003)34号  
7 只·次 5 鄂价费(2003)34号  
动物检疫费     发改价格[2003]2353号 降低30%,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1 大、中家畜,犬 货值 0.35% 鄂价费字(94)104号  
2 禽、兔、鸡类 羽·只 0.14 鄂价费字(94)104号  
3 雏禽 0.035 鄂价费字(94)104号 10日龄以内
4 蜜蜂 0.7 鄂价费字(94)104号  
5 大型野生动物 头·只 14 鄂价费字(94)104号  
6 中型野生动物 头·只 7 鄂价费字(94)104号  
7 小型野生动物 货值 0.07% 鄂价费字(94)104号  
8 其它动物 货值 0.28% 鄂价费字(94)104号  
动物产品检疫     发改价格[2003]2353号 降低30% 
1 大、中家畜,犬 货值 0.49% 鄂价费字(94)104号  
2 禽、兔、鸡类 0.2 鄂价费字(94)104号  
3 零散脏器类 公斤 0.035 鄂价费字(94)104号  
4 种蛋 0.14 鄂价费字(94)104号  
实验室检验项目       具体标准按鄂价费[94]10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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