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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标准及试行办法
         
作者:县招标办    文章来源:县招标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6


悟招投标办[2006]3号

关于印发《大悟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评标定标标准及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 :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大悟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和专业人才研究讨论通过,现将《大悟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标准及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试行办法由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原悟招投标办[2004]6号《大悟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标准及试行办法》停止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大悟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标准
及试行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评标程序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1、符合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
    (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7、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二)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分。
    
     四、评标办法(详细评审)
百分法评标内容由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三部分组成。设定三部分不同的权重,经加权后,总分值为100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权重应按下列比例选用:
    三类及以下工程:10%     80%    10%;
    二类及以上工程: 20%     70%    10%;

    (一)技术标  100分(可采用暗标形式)
     1、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
     ①主要施工方法   16分;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6分;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6分;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    6分; 
    ⑤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分;
    ⑥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分; 
    ⑦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6分; 
    ⑧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6分; 
    ⑨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10分; 
    ⑩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2分。
    如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缺项,该项可打零分。
    (2)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    12分;
    (3)施工组织设计的完整性    8分。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评判
施工组织设计总分少于70分,视为技术标不合格,评委应注明评分理由 。多数评委认为技术标不合格的,则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商务标  100分
      1、招标人应对招标的工程设置标底,标底作为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标底的编制机构应保证标底的编制质量,并对成果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标底编制的依据:
     (1)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 施工设计图纸;
     (3)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估价表、费用定额及计价办法;
     (4)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信息价;
      (5) 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组织设计。
     2、评标价的确定办法:评标价为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 F%)。若有效投标少于五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 F%)为评标价。
      F%--投标竞争下浮率,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竞争下浮率的值。一类工程F取值宜为3—6的整数,二类及以下工程F取值宜为2—4的整数。
     3、商务标的得分为:
    (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价的,每低于1.0%扣M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100-[(Q-q)/Q]×100×M        (0≤K≤100)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价的,每高于1.0%扣1.5M分,最多扣100分。
    该项记分公式为:K=100+[(Q -q)/ Q]×100×1.5M    (0≤K≤100)
    以上式中:q--投标报价, Q--评标价
    M—当商务标权重为80%时,取值2,
    当商务标权重为70%时,取值3。

    (三)综合标  100分
     1、项目班子配备  60分
    (1)项目经理  20分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明确只承担本工程的  20分
    (2)项目经理经验  20分
    项目经理简历表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历(附相关证明文件),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20分
   (3)项目工程师(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  10分
    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类似工程经历(附相关证明文件),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10分
    (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  10分
     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 ;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10分
     2、投标工期  20分
    (1)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2)对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10分
     3、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目标  20分
    (1)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2)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10分。
  
     (四)计分办法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投标文件评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 = 技术标得分×技术标权重+ 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 + 综合标得分×综合标权重。
     2、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五、定标办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主题词:建设工程    招标评标     试行办法   通知
报送: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纪委、监察局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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