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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县政办调研科    文章来源:县政办调研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7

 

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219在大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华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检察工作

 

200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创建平安大悟的总体部署,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0人,其中公安机关提请187,本院自侦部门提请3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182人。公诉部门起诉86,起诉率92.5%。批捕人数和起诉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55.6%10.4%。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100%,各类案件法定时限审结率100%

(一)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型多发性犯罪,批捕3993人,起诉2249人;突出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突出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合法利益、危害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严重暴力犯罪,批捕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2162人,起诉1637人。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如“7·6”大新抢劫杀人案,我院在3天时间内依法批捕,及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对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在退回侦查机关的同时,提出具体的补充侦查意见,保证及时、准确打击犯罪;坚持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办案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一是完善岗位责任制。实行人定岗,岗定责,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流程管理。二是实行检察长阅卷制。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对疑难案件直接阅卷,直接询问证人,直接调查取证。三是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决定制。对每一起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个人阅卷、层层把关、集体讨论,检委会讨论决定,确保案件质量。

(三)适用刑事政策,增强办案效果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尽可能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除恶务尽;对主观恶性小,特别是邻里之间因琐事引发的伤害案件及交通肇事案件,只要双方达成和解,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视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慎用逮捕措施,慎重起诉。一年来,我们从宽从轻处理6,不诉7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落实综治措施,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定方案、定领导、定专人、定责任、定时限,认真做好涉法信访工作。一年来,接待来信来访120余批次,接待处理群访案件7批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被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切实维护青少年和妇女的合法权益。20076月,县综治委、团县委等单位在实验小学组织公开庭审活动,我院派出全省优秀公诉人邓平同志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在法庭上发表了情、理、法交融的公诉词,既指控了犯罪,又教育了参加旁听的学生和群众。积极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与县电视台等单位共同举办了《法制与和谐》栏目,制作《预防重于泰山》等4部专题片,在黄金时段播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我院按照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的要求,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

(一)办案上注重力度、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把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一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5件,立案侦查88人,审查起诉88,配合、协助市检察院查办案件11人,起诉到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同比上升14%,办案质量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6件,立案23人,已作有罪判决12人,同比上升100%。反渎职侵权工作在省院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配合市院认真查办县富源石材公司原负责人颜某贪污一案,缜密侦查取证,认定颜某贪污公款1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经县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0年。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正确把握和运用政策法律,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增强保护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惩治犯罪者,保护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挽救失足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执法上注重严格、公正、文明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院制定的反贪办案规程,进一步规范初查、立案程序。加大投入,建成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合格办案工作区。认真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实行审录分离,办案活动进一步规范,有效防止了刑讯逼供,提高了讯问水平,确保了文明办案。

(三)预防上注重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统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打击、预防、服务并重,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一是抓个案预防。针对个案发生的原因,做到四个一:即一份悔过书,一次相关人员座谈会,一次调研活动,一份建议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消除隐患。二是抓系统预防。与县供电公司、国税、交通等10余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将县委党校和县行政学校作为警示教育基地,对18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培训;到相关单位上法制课,宣讲法律知识,有1200多人次接受教育;还邀请市检察院汪存峰副检察长为全县政法干警作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报告;组织县交通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到汉阳监狱参观,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行警示教育。三是抓专项预防。对全县重大建设工程实行专项预防,做到全程介入,加强监督,预防职务犯罪。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树立司法权威相结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措施,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不断加大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

(一)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一年来,立案监督1314人,其中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份,接通知书后,公安机关立案910人,立案后报捕910人,批捕91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接通知书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4件。

(二)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防止量刑畸轻畸重。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全年接待民事申诉1113人,受理申诉案件55人,立案44人,已提请抗诉11人,向市院提请处理意见22人,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积极开展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20071011月,对全县57五类人员进行了核查,对2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督办、告知等工作制度,有效防止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驻所检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管方式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了网上查询,对在押人员实行了动态监管、主动监管。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自行侦查的案件,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申诉复查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办理,实行多环节制约和监督;开展自身执法大检查,通过以案析理等活动,认真查摆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推行检务公开,将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工作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四、坚持端正执法理念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的根本和发展的保障。我院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认真开展专项活动,法治理念不断更新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部署,我院先后开展了创建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坚持把统一执法思想、端正执法理念贯穿于集中教育活动的全过程,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注重加强干警的日常教育,积极探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推行党风廉政评议考核机制,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建立工作人员业绩档案,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工作状况,提高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干警素质不断提高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载体,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任职资格培训,着力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质。去年有3名干警参加了晋升高级检察官任职资格培训;有3名干警取得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有1人通过了研究生考试;有2人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9人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007年,我院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有二个科室和19人受到上级检察院的表彰。反贪局付海波同志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控告申诉科马杰同志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接待员。

(三)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有2起案件进入监督评议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外部监督机制。落实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发挥一体化优势,2007年,我院成功起诉市院指定管辖的案件3人。

(四)加大检务保障力度,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大了检察专线网络的建设力度,开通了互联网、视频三级网、三级密码传真通讯网。加强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实现资源共享,降低办案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绝对领导之下。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人大的决议和要求,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虚心听取、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支持、关心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务保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逐步解决。

 

2008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大悟富民强县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在新的一年里,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在树立新形象、提高公信力上下功夫,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构建和谐大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

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坚持办案质量与办案数量并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合法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依法从严和依法从宽的要求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增强办案效果。

——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按照高检院部署,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在查办的同时,更加注重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刑事诉讼活动严格依法进行。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调节民事行政法律关系。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和查办司法、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进一步夯实检察基础

——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检察官培训条例》和《十一五培训规划》,加强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检风检纪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

——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岗位职责规范、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检察业务考评规范、执法责任追究规范以及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规范,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逐步推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引导全院干警自觉规范执法,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着力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以机制创新和科技运用为手段,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建设,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动态考核。探索建立案件管理、流程监督、质量评查、违法纠正和责任追究为一体的检务督查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为着眼点,积极探索内设机构工作机制改革。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更加振奋精神,恪尽职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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